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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拘留显威力! 三天还款 | 荆楚雷霆2024鄂州行动

时间: 2024-04-30 08:39 来源: 鄂州中院

“湖北某建筑公司,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启动拘留预警机制,限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主动履行88399.67元案款及相应利息的偿还义务,否则本院将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2024年4月19日,鄂州中院向湖北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发出一份《预拘留通知书》,消极执行的金某打消了侥幸心理,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向法院转账9.17万元。至此,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在鄂州中院巧用执行“预拘留”措施后,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经过

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电力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仲裁裁决后,因湖北某建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湖北某电力科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北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多次承诺还款,但每次都拖延履行。本案执行标的较小,只要被执行企业积极筹款,就能推进执行。

2024年3月13日,鄂州中院再次向湖北某建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鄂州中院遂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惩戒预警,并向其释明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

摄于执行措施的威力,金某当即转变态度,并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表示将积极筹措还款,后于收到《预拘留通知书》三日内将9.17万元转至法院案款账户。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解读

“预拘留”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正式惩戒决定前的一种预警性执行措施,其目的是以法院强制执行力为后盾,对被执行人起到提醒、警示作用,一封《预拘留通知书》的发出,不仅让被执行人了解自己拒不执行、规避执行带来的法律后果,也能给被执行人一个积极履行义务、避免受罚的机会,让执行既显力度又不乏温度,从而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

下一步,鄂州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执行路径,创新执行方法,打好“预拘留”“预罚款”等预强制措施组合拳,优化执行举措,最大限度追求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