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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中院与保险公司签署财产保全担保合作协议

时间: 2018-09-26 14:12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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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鄂州中院与人保财产保险鄂州分公司正式签署财产保全担保机制《战略合作协议》。鄂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和清,人保财产保险鄂州市分公司总经理陈建华,出席仪式并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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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和清表示,鄂州人保财险与鄂州中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保险保障机制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的合作走向深入。这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办理执行案件中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难、审判审判程序结束后对被执行人财产执行难以及执行不能后司法救助经费有限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后一步双方要加强合作,把执行悬赏保险、司法人员抚恤保险等具体险种的落地工作做的更深、更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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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华表示,这次与鄂州中院签署合作协议是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机制好的开始。我们人保财险公司按照上级公司的指示,紧密配合人民法院开展相关工作,不断创新保险保障机制,提高案件保全率和执结率、到位率,实现共利互赢。鄂州分公司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协助市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提高审批执行质效,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产品优势和专业优势,为鄂州法院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险保障和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