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榜样】党建工作先进事迹展播④
党建工作先进事迹展播
第四期
市中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编者按:先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鄂州中院开设“身边榜样”专栏,一起学习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市中院机关“两优一先”先进事迹,从身边榜样中汲取奋进力量,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学习榜样、争当先进,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荆楚篇章贡献鄂州法院力量。
一、砥砺奋进勇争先 能动司法树标杆
市中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柯 冰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二级法官
第一党支部书记
该同志作为第一党支部书记、刑一庭庭长,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职尽责,传承第一党支部优秀光荣传统,不断取得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共提升。
强化支部建设,筑牢堡垒作用。一是不折不扣完成党建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参加党史学习、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全力以赴投身组织生活。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创文创卫、社区共建、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等重点工作,树牢甲级支部标杆。三是融会贯通提升业务能力。选派支部优秀青年党员配合开展普法宣讲,带头以“法制小板凳”等方式生动展示支部党员良好形象。
聚焦主责主业,公正效率兼顾。在不折不扣完成好支部党建工作的同时,忠诚履职担当,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担当。一是强化审判引领。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近两年判决一审案件11件,上诉2件,无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保持一审被发改率为“零”、死刑核准率100%的良好记录。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在案件处理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不固守就案办案,发挥能动司法效能,确保“三个效果”统一。如办理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经做实做细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后控辩双方均无异议。三是提升办案效果。突出庭审中心功能,扩大二审开庭案件范围;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针对税收征管漏洞向市税务局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加强税务监管,压缩犯罪空间;注重弱势群体犯罪案件审判质效,制发家庭教育令责令亲属严格落实监护义务,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严守纪律底线,锻造严实作风。自从事司法审判工作以来,该同志不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能够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时时处处以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两袖清风。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纪律“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听党话 跟党走 做合格法院人
市中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冯 成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助理
该同志于2019年进入鄂州中院时,正值预备党员刚转正不久,且面临多重考验,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抢险、脱贫攻坚中,展现了党员能吃苦、能战斗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组织认可。在法院工作的五年里,始终做到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做合格法院人。
始终坚守初心、知行合一。疫情防控中主动请战,率先投入社区疫情防控,全家齐上阵,被组织授予2020年“鄂州抗疫最美家庭”称号。积极参加防汛值守、脱贫攻坚包保困难群众、省高院“扫黑除恶”调警任务,圆满完成了组织交给的重大任务,在一次次的考验中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为鄂州中院的审判执行事业贡献力量。
凝聚奋进力量,实干争先。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先后担任组织干事、组织委员,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素质,协助书记建好“堡垒”。担任团委书记期间,创建“青年文明号”,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青年大学习、“志愿汇”志愿服务活动、到丛林村开展“六一”儿童节参加慰问丛林村留守儿童。带领青年团员跟党走,在法院这片热土,奋勇争先,干事创业。
厚植青年担当,敬业奉献。始终用忠诚践行司法担当,全心全意服务审判执行事业,从司法警察到书记员,再到法官助理,始终感恩组织的培养,用兢兢业业的工作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栽培。认真对待每一件司法案件、耐心接待每一位诉讼当事人,做到服务有温度,做事有态度,服务办案有干劲,敢于奉献,勇于斗争。
三、警心永向党 实干显担当
市中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张世军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警长
作为一名30年党龄的老党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与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在生活工作中,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发挥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着党员先进性。
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常态化政治学习,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到熟记法律知识和党务知识,熟练掌握法警必备技能,不断增强自身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积极服务审执,做好“法院卫士”。工作中积极履职,配合刑事、民商事审判及强制执行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押解、值庭工作。一年来,共值庭54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00多人。2024年,鄂州中院审理的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中,退庭换押期间,通过耐心与被告人程某的交涉,说服鼓励被告人揭发旁听席上的同案犯,成功抓获其上线,为该案件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信访维稳中,积极参与处理缠访闹访事件近百起,有效维护了法院正常秩序。积极主动申请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社区摸排,主动请缨参加社区值班值守和巡逻工作18次,积极参与社区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本色。
坚持严于律己,发挥表率作用。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三个规定”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