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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时间: 2019-05-05 15:49 来源: 办公室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拟对本院公务车辆保险进行采购,因申报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现进行第三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报。

一、采购项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

二、采购内容和标准:

本院公务车辆共19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四、申报供应商条件:

已纳入鄂州市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

五、申报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派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本院保险采购说明,列出的保险及服务清单(要求:保险及服务清单需密封并加盖申报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

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9年5月8日上午10:00前,逾期恕不接受申报材料。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申报,用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申报的,恕不接受。

七、评审原则:

以7万元预算为前提,提供车辆保险及服务价值最高的供应商即为本次中标单位。

八、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咨询电话。

1、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90号,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联系人:徐法官 联系电话:3389900

九、监督、举报电话

本院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可向本院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1-3389813。

 后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