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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中院首次开展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中院述职报告工作

时间: 2021-01-13 16:04 来源: 执行局

鄂州中院首次开展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中院述职报告工作

为贯彻落实湖北高院《关于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述职工作意见》要求,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1月9日,鄂州中院组织召开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中院述职报告工作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出席会议并讲话。鄂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和清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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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旗指出,执行工作要坚持中院统筹、重心下移,紧盯执行局长这个“关键少数”,大力推行执行规范化和执行队伍建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人员力量配备向执行部门倾斜,基层法院要选配优秀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充实到执行部门。对长期在执行部门工作的干警,要开展轮岗交流,防范廉政风险,激发队伍活力。二是要优化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提升执行质效。对于重大涉企、涉民生、涉党政机关等案件,要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三是要强化对下督导。中院执行局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管;通过定期调度,强化对专项执行行动的督导;通过信访案件交办,加强对执行干警工作作风的监督,实现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监督模式。 

鄂州中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吕云山对与会执行干警开展廉政提醒,提出要坚决杜绝选择性执行、趋利性执行、随意性执行、被动性执行,强调要讲大局、优服务、担责任、严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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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执行局局长重点围绕落实上级部署工作完成情况、执行案件质效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履行“一岗双责”和队伍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述职。

中院院领导及政治部、执行局相关同志组成评议组,现场对三位执行局长述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将反馈各基层法院党组,作为执行局长业绩评定、晋职晋级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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