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情铸天平的女法官

——记鄂州中院女法官李慧捷先进事迹

时间: 2017-03-27 10:53 来源: 院妇女委员会 女法官协会

3月23日,在鄂州市市妇联召开五届三次执委会议上,鄂州中院女法官、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慧捷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受到通报表彰。

李慧捷1990年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毕业,2003年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毕业 ,1993年调入鄂州中院以来,先后在鄂州中院多个岗位工作,历任法律业大教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多年来,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也不论在什么岗位上,她均能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被评为鄂州市优秀司法工作者、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并荣立过三等功1次,所撰写的论文曾获市法院学术研讨会一等奖和省法院优秀论文奖。

李慧捷01.jpg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不论在哪个部门,也不论在哪个岗位,她从不挑肥拣瘦,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她所带出的学员,现在基本都是全市法院的业务骨干;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件上访和缠诉,也无一件因事实、程序或法律适用问题发回和发生重大改判。她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为全面的业务能力,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因为工作需要, 2014年年底,李慧捷被调整到审监庭工作。长期以来,审监庭因为案件类型多,程序复杂,又容易得罪人,大家都不愿从事这项工作。而当时李慧捷刚从民事审判转到刑事审判不到四年时间,刑事审判业务得心应手,从内心来说还是有些不舍转岗。从前没有接触过审判监督业务,能否挑起这份重担,她心里也十分没底。在向领导说明自己的顾虑后,她欣然接受了组织上的安排。针对审监庭审判绩效果在院里排名靠后、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李慧捷一边集中精力加强庭务管理,一边下大力气狠抓案件质量。她首先明确每个庭员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加强庭员的工作责任心;然后根据审监庭的工作特点,建立各种台帐,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促进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因为种种原因,审监庭遗留下来一批长期未结案件。作为庭长,李慧捷责无旁贷,主动挑起了疑难案件审理的重任。那段时间,她头脑中除了案件还是案件,有时半夜醒来,还在琢磨某个案子该怎么处理,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平时事务性工作多,接待当事人任务重,只能利用休息时间阅卷、写审理报告、制作法律文书。当时正值她的儿子高中学习关键时期,家人和同事提醒她孩子高考是大事,千万耽误不得,工作上的事可以慢慢来。李慧捷不是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但要做到两头兼顾有时候确实很难,多少次因为事情太多忘了回家给儿子做饭。有几次,儿子的老师打电话责怪,说她太大意,对孩子关心不够。其实,她又何尝不想对孩子多尽点心,但在当时的那种情况,她所能做的只能是让儿子尽可能地理解自己,再就是多辛苦一些。好在儿子非常懂事,知道体谅自己的妈妈,她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儿子考上心仪的大学,审监庭的各项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起色,2017年,审监庭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法律文书全部按要求上网,全部制作电子卷宗并及时归档,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司法为民,注重办案效果。

李慧捷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办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刑事案件,她所办理的案件,大到疑难复杂的严重暴力犯罪、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商事案件,小到扯皮拉筋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案件,不论案件性质如何,也不管案件标的大小,李慧捷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以群众利益为己任,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忠实地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她十分重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解,不仅仅是民商事案件,包括部分刑事案件,她始终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当中。有这样一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宋某某等五人因琐事与被害人沈某发生口角,在冲突中将沈某伤害致死。案发后,沈某的亲属情绪激烈,强烈要求对五被告人严惩。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害人的亲属多次来院,甚至围堵法院,给法院施加压力,不仅要求重判各被告人,而且提出高额的赔偿请求。李慧捷接手此案后,通过阅卷,发现这个案件刑事部分的处理结果可能不如被害人亲属所愿,民事部分如果按现有的法律依法判的话,原告的请求也很难得到支持,并且将来的执行也是个问题。为了结案,简单地判决并不难,难就难在如果原告在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做出些极端反应,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而且当事人也会没完没了地申诉上访,案结事不了。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李慧捷,要妥善处理此案,既让被告人罚当其罪,又能最大限度内安抚被害人亲属的情绪,最好的方案就是先行做好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尽可能地将赔偿款落实到位。但是根据当时了解的情况,此案的几名被告人家庭状况都很糟糕,几个家庭有的是不愿赔偿,而是有心无力,而被害人亲属又不愿松口,调解陷入疆局。李慧捷没有气馁,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求援,动员各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协助做工作,自己则不厌其烦,一次次与被害人亲属沟通,取得他们的信任,感受到法院是实实在在地想帮助他们。经过一轮轮艰苦细致回合,双方终于就民事部分达成了调解,赔偿款也及时到位。刑事部分的判决迎忍而解,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纷纷表示认罪服法。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李慧捷,调解工作做得好不好,对于法官来说不仅仅关系结案方式问题。调解的确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能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尤其是对于刑事案件来说,还是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有效工作方式。虽然有的时候,调解比判决花费的精力和心血可能更多,但是,只要是能够达到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管有多难,也不管付出有多少,李慧捷认为都值得。

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法官良好形象。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活与社会无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警言慎独容易,但如何抵御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诱惑,如何经受住无处不在的人情、权势的考验,则是每一个法官都必须经历的考验。在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李慧捷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头脑清醒,恪守司法良知,执法如山,不偏不倚,公平如水,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平时遇有为案件说情、打招呼的,李慧捷能解释的解释,尽量争取理解,对于一些有可能调解的案件,还趁势请求帮助调解;对于解释不通、请求不合理甚至超出法律底线,严辞拒绝。李慧捷还极为注意自己的言行,除无数次拒绝当事人各种形式的财物和吃请外,平时与当事人接触过程中,说话做事尽可能做到不让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和误解。这么多年来,李慧捷秉持着法官应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的原则,恪守法官职业操守,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动,不为权势所惧,做到秉公执法,清廉如水,履行了当年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时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