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庭审“进”高校 以案释法鸣警钟
为进一步增强青年毒品防范意识,护航青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作用,2024年5月30日,在“6·1”《禁毒法》实施日到来之际,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鄂州职业大学,为200余名青年学生带来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观摩庭,将“公开庭审”变成“法治公开课”,让学生们“零距离”体验庭审。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法警传上诉人到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特殊的法庭审理在大学校园正式开始。
庭审正式开始后,依次经过严谨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成员围绕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适时询问、充分听取了检察员、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基本案情:2023年9月,陈某向胡某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2个,获款人民币515元。同年10月,陈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制,仍先后三次向张某、王某等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
庭审过程中,检察员在法庭辩论环节陈述意见时的同时对在座大学生进行了法治教育。
庭上,陈某真诚认罪悔罪,并面对在校师生表达忏悔。
该案将择期宣判。
“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毒品说不!”庭审结束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柯冰还为学生们带来一节毒品法治课。柯庭长从毒品种类特点、毒品犯罪违法犯罪行为、毒品的危害、染毒的原因等方面,结合真实的案例,全面细致地向学生们阐释了“新型毒品”和“伪装类毒品”的诱导性和危害性,并就毒品的预防提出了具体措施。
学生们纷纷表示参加了本次活动收获颇丰,不仅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更增强了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法官以具有冲击力的现场庭审为切入点,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最直观的方式给大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深刻认识了毒品违法犯罪的后果,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信仰,进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
据悉,此次“庭审进校园”是鄂州两级法院开展毒品宣传活动的序章。下一步,鄂州法院将开展为期一个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为营造禁毒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