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干!
——鄂州中院召开警示教育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5月20日,鄂州中院召开警示教育会,党组书记、院长吴义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一言一行都关乎司法权威和群众信任,只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才能确保司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将案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嵌入司法流程,才能真正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全体干警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拧紧思想“总开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铁的纪律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把握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言行举止,守好“交往边界”,把住“小事小节”,警惕“小恩小惠”腐蚀。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关系案”“人情案”,主动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坚持以案示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要完善监督机制,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抓实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和“阅核”职责。要注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变成“刻在心底的敬畏”,自觉把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融入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持续擦亮“吴都天平·鄂法先锋”党建品牌。三要坚持以案促干,推动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要紧盯质效指标,优化办案流程,严格控制审限管理、缩短案件办理周期,通过开展“六项精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要坚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司法理念,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直播和警示教育片,并集中传达学习了省、市警示教育会精神。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尚文主持会议。鄂州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