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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青年法官曹家华

时间: 2015-05-27 09:45 来源: 鄂州日报

    让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经得起法律与事实的检验,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青年法官曹家华的信条。自从事法官工作以来,曹家华一直秉承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理念,恪守法官职业精神,不徇私情,不辞辛劳,用司法的阳光温暖着群众的心。

    2013年,曹家华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为了能快速进入审判角色,他不仅认真阅读案卷、做好庭审准备等工作,还细心做笔记,详细记录遇到的疑问,虚心求教资深法官,并多方查阅资料进行学习。
    认真好学的成果,在案件审理中得到了体现。在湖北聚川钢结构公司与湖北戈兰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他全面、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问题,得到一名法学博士出身的律师当庭称赞。2014年,他独立承办的30多起案件,在案件评比中全部合格。
    然而,办案这条路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承办的雷某某与鄂州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居间合同纠纷中,雷某某一方对法院极端不信任,甚至申请整个合议庭回避,在电话里公然挑衅。曹家华毫不畏惧,义正言辞地解答法律流程;他不卑不亢,认真答复相关问题。该案在审结时,各种证据分析到位,整个判决文书条理清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心服口服,对判决没有提出申诉意见。
    学无止境。2012年已获得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曹家华,顺利通过了全国统考,成为一名法学博士研究生。有人不解,审案子要那么高的学历干什么?曹家华总会笑着说:“这样可以让我在看世界、观察事情时,能有更宽广的视角。而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威信来源于权威,权威的根本是专业。”
    基于这样的追求,曹家华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参加法院系统的各项学术活动,完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司法保障等相关课题的调研,他撰写的多篇反映社会热点问题的论文荣获各种奖项,得到相关专家学者的肯定。
    现在,曹家华经常往返于武汉与鄂州,时间十分不够用。可他却从未缺席一场庭审,从不落下一次学校课业,将学习与工作安排得妥妥当当。
    什么时候会见当事人,什么时候调查取证,什么时候排庭,什么时候参与其他案件承办法官的合议庭……曹家华统筹规划。正是这样的详细安排,在进入民二庭大半年后,他就已经能够同时处理十几个在审案件。为了充分利用时间,他将各种案例资料、理论学习的资料下载到手机和平板上,等车、坐车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小曹,今晚是不是还要给你留灯?”管电的徐师傅的声音又回荡在审判大楼。因为经常加班,曹家华与管电的徐师傅成了熟人,徐师傅总会给他留一盏亮到深夜的灯。2014年底,在审理上海家云铭商贸公司诉鄂州豪威置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每天加班加点理清纠纷中的每一个细节,广泛查阅民法理论和论文中关于诚信原则、自力救济等的论述,全面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的核心问题,透彻分析了该案涉及的各种法理关系,最后该案判决书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忙碌而充实,累并快乐着。”谈到法院工作,曹家华笑着说。不管面对的是什么,他始终不忘法律信仰和匡扶正义的初衷。对每一起案件,他都抽丝剥茧,追根溯源,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把个人偏见抛至脑后,用法律、事实与逻辑说话,不让司法天平有半分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