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
鄂州中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 6月30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全市疫情防控斗争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市开启疫后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标中心找准定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谱写鄂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担当司法政治责任,加强涉疫诉讼应对处置,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加强纠纷排查和矛盾化解,运用法治化手段应对化解疫后综合症,维护鄂州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护航鄂州机场建设,做到项目建设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认真执行省法院关于服务复工复产27条司法措施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疫情、涉企业案件进行梳理,形成工作台账,纳入监管范围。落实市委“双千”工作安排,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难题。 三是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直属法庭、派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地方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聚焦“六清”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鄂州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对标市委“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积极做好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助力鄂州在全省争先进位。 五是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持续强素质,转作风,重实干,用铁纪铁规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