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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 2019-03-14 10:41 来源: 司法鉴定处

      为顺利推进本院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本院决定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项目名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三、 评选原则:低价中标原则。
   四、 项目概况
   2019年度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具体项目本院结合项目情况指定)。服务期间:确定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五、 遴选数量:1家
   六、 遴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代理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组织开标、评标,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等。 
   七、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需提交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 
   8.近三年(2016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八、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5日上午10:00之前。代理机构须密封且在信封表面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 现场开标:报价截止后十分钟,在本院406办公室,询价小组
进行现场开标。

    九、现场开标:报价截止后十分钟,在本院406办公室,询价小组进行现场开标

   十、报名地点: 鄂州市滨湖西路90号(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2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ezszy.hbfy.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鄂州市滨湖西路90号
   联 系 人:朱俊    联系方式:338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