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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法院带你走进“典”

时间: 2024-06-01 16:38 来源: 鄂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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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鄂城区人民法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典”燃群众学法热情,营造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月25日,鄂城区法院5个基层人民法庭以“与法‘童’行,护航成长”和“以法治力量护长江安澜”为主题,为火车站社区的小朋友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普法小课堂。

“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

“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属于违法行为,都会破坏我们的生态环境。”

根据小朋友们的年龄和认知程度,法庭干警们通过以案说典、图片展示等形式,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未成年人骑行安全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引导大家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宣讲内容既生动又丰富,形式活泼,在场的学生及家长始终认真倾听并参与互动。

此外,干警们还为小朋友们带来了“六一”儿童节的小礼物,并送上了真挚的祝福。

5月26日,综合审判庭干警纪姣蓉以“下水道堵塞谁来担责”为题,到鄂州火车站广场为现场百余名群众进行普法。

5月28日上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亚敏带领法官廖辉、法官助理朱智,来到西山街道桂花园社区参加“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为在场的40余名居民和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活动中,干警们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高空抛物”和“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大家在生活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同时,干警们还围绕婚姻家庭、彩礼纠纷、赡养老人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话题,告诉大家如何用民法典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月29日上午,党组书记、院长周国旗一行来到辖区某小区,与小区部分业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开展座谈。

“婆婆,我跟您解释一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不到位,不是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物业公司不能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用电梯......”

针对业主们普遍反映的问题,周国旗从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着手,当场为大家科普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的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物业纠纷,接地气的形式、听得懂的“法言法语”赢得了业主们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鄂城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的多样化渠道,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社区角落。同时,进一步精准把握群众的法律需求,用更接地气的普法活动形式,持续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真正做到让法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