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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中院采购安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 2019-06-17 11:25 来源: 司法鉴定处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安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安保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安保公司参加报价。

一、采购需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含2个派出法庭)2019年7月至12月安保服务,预算金额21.5万元整。

    (一)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保安岗位13个;

2.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门卫、安检、庭审、重点场所守护、巡逻、消防、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二、需求内容和标准

(一)安保服务范围

1.安保人员负责法院大门、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的门卫管理、安全检查、治安防范及法院办公区域的治安巡逻和鄂州经济开发区、葛店经济开发区直属法庭的安保工作。

2.办公大楼(院)及周边车辆秩序管理和人员疏导管理。

3.协助法警支队做好法庭秩序维护。

4.办公区域防火(消防)、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

5.法院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保安服务警力配备及要求

1. 安保服务人员配备

中院一、二楼安检处,男女各2名,共计4名;二楼门卫值班室、院大门口值班室各1名,共计2名;夜班值班4名;鄂州经济开发区法庭1名、葛店经济开发区法庭1名,带班管理人员(兼双休日值班)1名,合计13名(岗位按照甲方实际需求随时进行调整)。

2. 安保员应具备的条件

男性,身高 168cm 以上,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 5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8cm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优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保安员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信息,无性格缺陷,无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病史和家族相关病史,无报复社会倾向。

3.安保服务质量要求

(1)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着装统一、仪态整洁、精神饱满;

(2)了解守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

(3)熟悉客户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位置、联系方式及人员情况;

(4)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恪尽职守,尽职履责,不得脱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格执行安检制度,对进出人员及车辆严格登记检查,发现违禁物品和可疑人员立即暂扣控制,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等待处理;

(6)维护办公区域良好秩序,引导来访诉讼及其他人员的接待,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7)办公区域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加巡逻值守,夜间巡逻每小时不少于1次;

(8) 巡查、值交接班有登记记录,每天有详细值班日志,对安保

情况做好记录并将电子文档按要求录入甲方制定系统。发现视频监控、安检等设备故障、下班后办公楼内灯光电脑空调等电器未关闭及其他危及安全事件立即报告带班人员,迅速解决。

(9)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火防盗、人身伤害、财物破坏等做好预防巡查工作;

(10)协助甲方对重大刑事案件开庭、大型会议等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11)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12)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安保人员结构图实名上墙监督公示;教育培训有方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每半年应集中培训一次;保证安保人员上岗形象,按最新规范足量按季供应安保制服并按期更新,制服款式数量需经甲方认可;

(13)灵活冷静处理执勤中具体的问题和各种紧急情况;

(14)安保人员应服从甲方主管部门的指挥;

(15)所有在岗安保人员需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壹佰万元额度);

(16)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给予安保公司及个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扣款处罚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安保管理服务费用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按季度付款。包括不限于:

(一)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及带薪年休假加班费用。

(二)福利待遇及班长津贴、工龄工资、全季节配置及定期更新服装、装备培训等费用。

(三)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四)增值税及附加、人员管理费用。

(五)食堂就餐费。

五、安保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由甲方向湖北省财政厅提交付款申请,湖北省财政厅集中支付。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支票后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间为2019年6月20日上午10:30时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需密封,且信封表面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送地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2办公室。

七、询价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10:30;地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406办公室。

联系人:朱俊。电话:0711-3389875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安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附件).docx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安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附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