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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中院当庭宣判首例涉军停止有偿服务案件

时间: 2018-09-14 09:44 来源: 鄂州中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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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图片)

2018年9月13日,鄂州中院对上诉人某酒店公司与被上诉人解放军驻鄂州市某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当日将二审民事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涉军停止有偿服务案件。

2016年起,党中央着眼强军兴军目标,聚焦军队主责主业,决定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按照政策规定,营区周边的门面房出租项目一律停止。2017年8月25日,驻鄂州市某部与某酒店公司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双方协议提前解除1.2万平方米营区周边门面房的租赁合同,在同年8月31日前停止一切营业活动,内部物资集中归置,保证评估公司评估结果出来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承租方立即撤场完毕。协议签订后,某酒店虽停止营业,但拒绝腾退,并不断向上级军政机关反映,称其十年合同仅履行两年,装饰装修投入几千万元,提前解除合同损失巨大,要求先予赔偿,再行腾退。为此,双方一度陷于僵持。

因无法协商解决,驻鄂州市某部于2018年6月20日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酒店公司立即腾退房屋。该院受理案件后,于7月20日即作出一审判决:某酒店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退房屋。为拖延腾退时间,给军队机关施压,以期争取较多补偿,某酒店公司提起上诉。鄂州中院立案受理后,指派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合议庭立即合议,依法当庭宣判。

据悉,该案一审用时一个月;二审于2018年9月3日立案,9月13日当庭宣判、送达判决书,用时仅10天。一、二审快速、高效,赢得了鄂州市驻军某部的称赞。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军队和武警部队建设政策的重大调整,涉及军民关系、法律和政策的适用等诸多问题,极易引起争议。为依法妥善审理涉军停偿案件,鄂州中院实行“绿色通道”和“一把手工程”,立、审、执全程无缝对接,院长亲自督办重要节点,依法妥善处理,严控审执期限,保障部队推进停止有偿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全力为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