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清仓,实质出清这起执行积案
编者按
终本不是执行的终点,而是司法坚守的延续。在司法执行工作中,“执行不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困境,不少案件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下落不明等原因进入终本程序。近期,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在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实质出清一起多年执行积案。
一份生效判决书,一张结案通知书,从梁子湖到北京,1000多公里的距离,挡不住司法执行的脚步——只要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强制执行即刻启动,不打折扣、绝不拖延。
一、客观“执行不能”,法院从未缺位
早年,鄂州市鄂城区法院就彭某与郑某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郑某偿还47780.8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郑某下落不明且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无奈进入“终本”程序,这不是“结案”,只是因“执行不能”暂时中止,法院从未停止跟进。
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后,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执行干警按规定将该案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在卷宗中标注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持续跟踪其财产动态,严格落实“有财产必执行、能执行必落实”的工作要求。
二、紧盯财产动态,静待执行时机
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持续对该案进行排查梳理,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核实其下落,虽然前期因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暂时维持终本状态,但执行排查从未停止,始终紧盯其可预期的财产来源。
执行干警结合被执行人为60年代生人这一情况,在系统中重点标注其退休时间,明确养老金属于未来可预期固定收入,将其纳入重点关注范围,提前做好执行准备,确保具备执行条件后,能够快速推进。
三、恢复执行能力,即刻强制执行
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排查终本案件时,敏锐地发现被执行人已达到退休年龄,养老金账户正式发放,被执行人已具备执行能力,强制执行程序即刻启动,“执行不能”的局面彻底打破。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备齐执行材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养老金账户,同时为其预留必要生活费用,既守住执行底线,也兼顾人文关怀。从发现执行条件具备到实际控制财产,不到两天时间。
四、坚守司法初心,圆满兑现权益
账户冻结后,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还款。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截至2026年3月11日,郑某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这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从案件进入终本,到最终顺利执结,法院始终全程主动跟进,通过定期排查、系统提醒、人工复核等方式,时刻紧盯被执行人财产动态。“执行不能”是客观限制,但法律的坚守从无期限——只要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强制执行绝不缺位。
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都不会过期;执行干警的每一份坚守,都只为兑现正义。这,就是司法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