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中院举办“加强府院联动 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开放日活动
“加强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鄂州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8月18日,鄂州市政府、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主题为“加强府院联动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院开放日活动。
行政公益诉讼 公开法治课堂
活动中,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鄂城区人民检察院诉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上诉一案。开庭前,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实地调查。审理过程中,鄂州市融媒体进行同步直播,最大限度公开案件审理过程
该案由市法院五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一审关于判令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
宣讲民法精神,促进依法行政
庭审结束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以《民之所向 法之所往——忠诚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责任》为题,开展民法典宣讲。她强调,民法典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赋予了更多内涵,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民法典作出明确指示,要求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将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行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标准。
宣讲中,陈旗围绕民法典的诞生、法典的价值追求以及基本原则框架等,运用各种典故,深刻阐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法文化,强调行政执法要贯彻民法原则,弘扬民法精神,用法治文明推动执政为民,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深化府院联动,定期互通情况
活动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印发了《2018年-2020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案件情况通报》通报显示:2018年我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案件数量大幅提升,2019年略微下降,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案件数下降。非诉执行案件数量较为稳定,准予执行达到90%以上,撤回申请执行和不予执行的占比近10%。自2018年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我市行政负责人出庭率逐年稳步提升,今年上半年高达100%。
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绪武主持活动并作总结,他指出,要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应诉质量,实现“出庭”“出声”“出彩”;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为决策的必要条件;要贯彻平等保护理念,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直行政机关、各区、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