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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里的“枫”景与“瓜葛”里的温情

时间: 2026-08-25 16:00 来源: 鄂城区法院

编者按

八月,临空经济区人民法庭院墙边的那架南瓜,熟了。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这片菜园里的法治生机。

藤蔓攀着竹篱,不慌不忙地铺开一片浓荫,巴掌大的叶子底下,藏着青黄相接的瓜。晨露未干时,瓜皮上还挂着细密的水珠。这片菜园,是法庭干警们利用业余时间一锹一锹翻出来的,春分点豆,夏至搭架,白露摘果。

旁人看来,这是工作之余的一点闲情,可在法庭干警们眼里,这片园子藏着另一种“法理”——法条是篱笆,扎得紧才能守住底线;人心是土壤,需要时时翻晒、常常浇水,才不会板结;而化解矛盾的过程,就像对待一株瓜苗,急不得,也松不得。

不久前,这片园子就见证了一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的家庭纠纷。

张老汉把毕生积蓄十二万元交给儿子张三保管,张三又转交其舅舅王某,老人急需用钱时,多次向二人催要,张三推说钱在舅舅王某手里,王某则含糊其词、迟迟不给。因多次协商无果,被逼无奈的张老汉向法庭递交了诉状。起诉状递进法庭的那天,张老汉的手抖得厉害,他怕官司赢了,儿子没了,钱回来了,家散了。

承办法官没有急着排期开庭。亲属间财产纠纷,多半不是“欠与还”的法律问题,而是“信与疑”的情感死结。解结,不能用刀,得用手,一寸一寸地拆。

法庭的会议桌被摆成圆形,法官坐在侧旁,像菜园里搭架子的农人,替两边的藤蔓找到共同的支点。面对被告“代为保管即为己有”的错误认知,法官一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和不当得利的规定出发,清晰阐明返还保管财产的法定义务,一面从父子恩情、诚信本分处着墨,将话头落到张老汉当年供儿子读书的往事上。法理如篱,守住行为的边界;情理如水,浸润干涸的心田,背对背听诉求,面对面叙旧情,几轮下来,被告低了头,原告红了眼眶,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确保“案结事了”,避免调解协议沦为“一纸空文”,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明确约定了现场履行的方式和时间节点。履行当日,法官全程见证,十二沓钞票码得整整齐齐,张老汉当场提交撤诉申请。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像极了雨滴落在瓜叶上。

法理是篱笆,守住底线;人情是土壤,滋养生机,二者缺一不可。

夕阳西下,菜园子覆盖在一片霞光下,法官把新摘的辣椒和丝瓜分给上周调解和好的两户邻居,她说,这叫“回甘”。篱笆还在,藤蔓已越过界去,开出两边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