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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保险采购公告

时间: 2019-03-28 16:48 来源: 司法鉴定处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拟对本院公务车辆保险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报。

一、采购项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

  二、采购内容和标准:

  本院公务车辆共18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保险采购说明)。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四、申报供应商条件:

已纳入鄂州市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

五、申报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派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本院保险采购说明,列出的保险及服务清单(要求:保险及服务清单需密封并加盖申报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

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4月4日上午9:00前,逾期恕不接受申报材料。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申报,用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申报的,恕不接受。

七、评审原则:

以7万元预算为前提,提供车辆保险及服务价值最高的供应商即为本次中标单位。

八、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咨询电话。

1、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90号,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2、306办公室。

2、联系人:琚法官、朱法官。

联系电话:3389876、3389875。

3、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胡先生。

咨询电话:3383581。

九、监督、举报电话

本院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可向本院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1-3389813。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说明。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

一、采购需求: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预算金额7万。

二、投标人其他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及销售(售后)服务商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以7万元预算提供车辆保险及服务价值最高为评标方法。

三、需求内容和标准

02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2019032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