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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判团队大力推进当庭宣判工作

时间: 2018-04-11 15:56 来源: 民一庭 鄂州经济开发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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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0时许,鄂州中院第五审判庭里,伴随着审判长齐志刚庄严落下的法槌,上诉人鄂州市梁子湖区某村民委员会与被上诉人夏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庭审结束、裁判结果当庭宣判。

今年以来,鄂州中院第二审判团队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暨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会议精神和《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当庭宣判规则》,将“提高当庭宣判率”确定为贯彻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重点工作目标,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着重在提高当庭宣判率上狠下功夫。4月份,第二审判团队已对2件案件当庭宣判。

该团队通过排查研究,决定对事实脉络清晰,焦点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三步走”的方法,由合议庭确定能否当庭宣判。 “三步走”工作法,即第一步由承办人及时向合议庭汇报案件事实,第二步组织庭前阅卷、召开庭前会议,确定案件是否具备当庭宣判基本条件,第三步由合议庭共同分析庭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庭审对策,做好庭审预案。

该团队认为,当庭宣判是对承办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考验,庭审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务必严格庭审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辩权利;务必充分质证,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务必全面辩法析理,回应当事人疑问。

当庭宣判案件的当事人表示,办案法官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优秀法官的职业素养。高效快捷的审判方式令人耳目一新,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审判过程公开透明,司法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得到了最直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