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拟对本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报。
一、采购项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标准:
具体内容和标准详见:本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说明。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申报供应商条件:
(一)已纳入2019年度鄂州市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货商名单。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维修厂区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维修员工不少于20人、具备车辆维修与紧急施救能力设施设备、有执法执勤警用车辆维修定点案例。
(四)其他要求详见本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说明。
五、申报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派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2019年度鄂州市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货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按照本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说明询价单的报价明细(需密封申报,密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
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从2019年4月16日起,截止2019年4月22日17时止(受理时段: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恕不接受申报材料。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申报,用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申报的,恕不接受。
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咨询电话。
1、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90号,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2、306办公室。
2、联系人:琚法官、朱法官。
联系电话:3389876、3389875。
3、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胡先生。
咨询电话:3383581。
八、监督、举报电话。
本院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可向本院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1-3389813。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说明。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采购说明
一、采购需求: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维修项目,预算金额12万。
二、投标人要求:
(一)纳入2019年度鄂州市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货商名单。
(二)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及销售(售后)服务商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维修厂区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维修员工不少于20人、具备车辆维修与紧急施救能力设施设备、有执法执勤警用车辆维修定点案例。
(五)所使用维修配件必须是原厂原装配件确保质量。
(六)当甲方公务车辆要求在4S店或其他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时,中标人需积极配合,并在其中标额度内予以支付。
(七)投标人关于上述投标要求和服务的承诺书。
三、需求内容和标准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