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 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
5月31日上午9时,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光临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黄某、孙某甲等五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当庭宣判黄某、孙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张某、孙某乙拘役五个月,龚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庭审结束后,开展了庭审点评活动。该院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前,曹光临带领合议庭成员,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研判案情、明确庭审重点,制订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充分做好庭审准备工作。
审理中,曹光临亲任审判长,在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及时归纳、提炼焦点,让控辩双方都充分发表意见,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合议庭评议,对被告人黄某、孙某甲、张某、孙某乙、龚某等五人犯罪行为进行裁判,并当庭宣布判处黄某、孙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张某、孙某乙拘役五个月,龚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实行法官员额制以来,华容区法院先后制定了《入额法官审判业绩评价办法实施细则》、《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规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设立了九个审判团队,入额院领导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并担任团队负责人,使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在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和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方面迈出了坚实稳妥的一步。今年以来,华容区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执结案件966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