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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产边缘到重生:光大造船公司的重整“突围之路”

时间: 2026-01-09 15:14 来源: 鄂州中院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支撑,破产审判则是挽救危困企业、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抓手。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光大造船公司破产重整案,以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为引领,深化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创新复合模式破解近4亿元债务困局,让拥有半世纪历史的老牌高新技术企业重获新生,交出了一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答卷。

一、从“行业标杆”到“债务困局”

光大造船公司的前身可追溯至1959年的鄂州市造船厂,作为持有国防科工委二类Ⅰ级造船资质的老牌船舶制造企业,其具备35000吨级以下各类船舶建造能力,曾是原交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定点协作厂家,2008年更是跻身湖北省造船企业前十强,成为鄂州市乃至湖北省船舶制造业的标杆。

然而,受市场环境变化、内部管理不善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近4亿元债务危机,资产设备遭多轮查封,核心厂区闲置瘫痪。2017年,在尝试引入合作投资人自救失败后,公司经营彻底停滞,从昔日的“明星企业”沦为濒临破产的“僵尸企业”。

二、核心困境:多重“卡脖子”难题待解

2023年11月,鄂州中院依法受理光大造船公司破产清算案后,经核查发现企业清算面临“五难”困局:

一是资产处置难。企业核心资产老旧,且存在权属争议与资质延续问题;

二是债务化解难。近4亿元债务涉及利益群体大、诉求多元;

三是内部协调难。历史遗留纠纷与投资方诉讼交织,多年积怨导致矛盾一触即发;

四是复工复产难。资产长期闲置,产业链断裂;

五是资产保护难。企业位于防汛重点区,每年长江汛期对资产构成重大威胁。

除此之外,企业拥有的766米优质长江岸线资源与造船资质、主体资格紧密绑定,若按常规清算,不仅会失去稀缺岸线资源,普通债权清偿率亦低至5.87%,多方利益均将遭受重大损失。

三、破局之路:府院联动的“法治组合拳”

为最大限度保全优质产能、维护产业链稳定、盘活稀缺资源,鄂州中院经多方论证后,决定以重整挽救为主导,以府院联动为核心,用精准高效的“法治组合拳”拯救病入膏肓的企业重返市场赛道:

“司法主导、行政协同”府院联动凝聚合力。针对重整涉及的资质延续、岸线保护、职工安置、汛期防控等跨领域复杂问题,鄂州中院主动寻求党委政府支持,由市政府主导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整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多部门联合力量,明确各单位职责清单,形成“司法+行政”的全链条协同治理体系,通过“清单管理、会议推进、闭环落实”破解跨部门协调壁垒,为重整工作扫清安全、维稳、复产等多重障碍。

“债转股+市场化收购”双轨并行化解债务。针对光大造船公司资产交叉、债务复杂等现状,法院指导管理人突破传统清算思维,创新设计多元偿债方案:一方面推动282名债权人通过债转股实现债务内生性削减,将债权人利益与企业未来发展深度绑定;另一方面尊重市场意愿,支持对重整有信心的战略投资者以最高20%的收购价主动承接债权,完成215笔、2.46亿元债权流转。既满足了债权人“现金回收”与“长期受益”的多元诉求,又为重整后企业注入了稳定资金活水,奠定了顺利重整的资金基础。

“搁置争议、优先盘活”双线推进盘活资产。针对核心资产权属争议导致投资方却步的难题,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创造性设置“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引导理工造船公司在搁置争议前提下率先进驻复产。该模式实现“资产争议诉讼解决”与“生产经营同步恢复”双线并行,不仅首年即实现590万元租金收益,更激活了长期闲置的766米长江岸线资源,为复杂权属争议下的资产盘活提供了“司法+行政”协同治理的鄂州范例。

“汛期应急保护机制”有效保全企业资产。面对长江汛期对破产资产的重大威胁,府院联动专项工作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法院指导管理人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联动开展72小时联合抢险,以4.3万元的低成本成功避免数千万元资产损失。该机制将资产保护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创新确立了破产程序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司法标准,彰显了司法服务大局的主观能动性。

职工债权“全额优先清偿”兜住民生底线。鄂州中院指导管理人在依法确认职工债权优先清偿的基础上,优先兑现职工债权。在重整协议签订、首笔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将收益用于清偿拖欠8年之久的80名职工共计368.7万元债权,有效化解了潜在群体性风险,保障了社会稳定。

企业“病愈”的背后,是近年来鄂州中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助推困境企业涅槃重生的“妙手回春”。

下一步,鄂州中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困境企业、盘活存量资源”的司法职能,让昔日搁浅的船舶重新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