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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之光在文明窗口闪耀

——记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时间: 2011-06-02 21:51

  (作者:余华 曹光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的重要窗口,也是反映法院整体形象、了解社情民意、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是人民群众参加诉讼的第一道程序,在钝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该院立案庭现有干警4名,全部为大学本科学历,平均年龄38岁,是一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服务热情的中青年团队。

  近年来,该院立案庭在“青年文明号”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精神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 认真扎实地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曾先后多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阳光立案 便民惠民得民心

  多年来,全庭干警以“三个至上”为立案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外塑“公正、廉洁、高效、为民”形象,内强“设施完善、功能拓展、工作规范、服务优质”基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该院加强立案窗口硬件建设,在一楼设立了立案接待大厅,建立了诉讼指导制度,为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代写诉状;免费提供空白诉状样本、《诉讼指导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不同类别案件的举证指导书等。在这里,您可以看到他们为当事人设置的桌椅,配备了老花镜、笔墨、桶装纯净水,打字、复印、专人收费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为方便群众,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办公。按照案件类型分设立案审查窗口、收费窗口和案件查询、咨询窗口,实行立案流水作业一条龙全程服务;对材料不齐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全年半小时立案率达到99%以上。 同时,还实行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灵活快捷的立案方式。

  多年来,该庭干警注重实施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保障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构筑诉讼无障碍绿色通道。他们从一点一滴为当事人考虑,亲民、为民,文明、阳光立案,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许。

  规范制度运行 注重服务质量

  在抓好硬件设施的同时,该庭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案接待大厅工作职责、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合理配置人员,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负责信访接待,业务素质扎实的审判员负责立案审查,并抽调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诉前调解。

  该庭注重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尤其是信访工作人员要做到“三勤”。一是“嘴勤”,对来访群众咨询有关法律知识和反映问题时,都一一认真进行解答,耐心做好劝说解释工作。二是“腿勤”,凡是接访涉及到具体案件时,勤与各业务庭联系,互通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尽快协调解决好问题。三是“手勤”,对信访反映的情况随时进行详细记录,对需要回复的信访件,查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回复,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彻底克服“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到对来访人员“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水润喉、一句问候暖人、一心解决问题”,取得信访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促使其息诉罢访。

  完善信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对信访和涉诉信访工作十分重视,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分别制定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则》、《院长接访暂行规定》等规章,同时还将信访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涉诉信访,立案庭首问负责接待,涉及业务庭的由业务庭接待处理,涉及违法违纪办案由政治部门接待处理,对重大信访、上访老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对信访群众做到“三声”、“四心”:进门有迎声,信访有回声,出门有送声,做到热心、真心、公心、耐心,使来访群众感受到热情文明的接待。

  近年来,经过立案庭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国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全面构建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 确保司法公正

  近年以来,该院实行了审判流程管理,流程管理的核心是审限跟踪,目标是提高效率,保证司法权的廉洁高效行使。为此,该院立案庭修订完善了《案件审限跟踪管理的暂行规定》,从立案、排期、审限监督、结案归档等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到位,全部反映在局域网上,专门开辟了网络审限提醒功能,对审限接近届满的案件发出警示,有效地控制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立案信访窗口工作繁重,关系到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问题,意义重大,对立案信访工作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该院立案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励,将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文明诚信示范窗口,让天平之光在文明窗口闪耀。(编辑刘岳鹏 审核孟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