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中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部署会
9月2日上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院文明创建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和清出席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
汪和清强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文明城市的新标杆,是展现城市文明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新标志。全院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全员参与,奋勇拼搏,为鄂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汪和清要求,全院干警和工作人员要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示范者”。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做创建工作的宣传者、践行者、示范者,以标准高、工作实、干劲足的姿态投身创建工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做出法院贡献。
汪和清要求,中院机关要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示范者”。要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加强中院机关审判、办公秩序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卫生防疫工作。要积极做好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展示鄂州中院文明司法良好形象。
汪和清要求,要助力联点共建单位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示范者”。桂花园社区、沼山镇丛林村是鄂州中院联点共建单位,要加强文明创建专班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全面补齐文明创建工作的短板,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进入先进行列。
会议对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宣传工作、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
鄂州中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