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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鄂州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齐志刚现场回访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询问案件履行情况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经济影响评估
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纠纷,被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鄂州中院。承办法官齐志刚收到案件后,立即与锦绣香江企业进行了沟通,首先询问本案的审理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并如实做了电话记录。
寻找突破
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了涉案整体工程鉴定,本案诉争工程款虽系8000余万元,但涉案项目总工程款达2.7亿元,若进行总价鉴定,光鉴定费就要300多万元,齐志刚释明后建议仅对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这样可以节省80%的鉴定费,但当事人仍然坚持己见,要求总价鉴定。
面对如此“耗钱”的诉讼,齐志刚继续寻找突破口,在仔细翻阅十大本证据材料后,有了新的发现。
原来锦绣香江公司在葛店开发区的整个楼盘均由新八建设公司承建,双方本就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齐庭长以此为契机,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经过多轮协调,两家企业最终达成庭外和解,新八建设公司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本案以原告撤诉结案,为当事人节省鉴定费300余万元、节省诉讼费21余万元。
案件回访
通过回访,锦绣香江公司称原诉债务正在有序履行,近8000万元的工程款仅剩300万元尚在结算中,目前在建楼盘仍由新八建设公司组织建设,双方合作良好。也对承办法官积极主动沟通、尊重双方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表示感谢。
案件从2月7日立案到4月1日结案耗时不到2个月,既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