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涉企,看鄂州中院 如何寻求优化营商环境最优解
“法院充分考虑我们企业的立场与困难,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措施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真是太感谢了!”鄂州某企业负责人对鄂州中院“双向分级”评估、活用保全措施的做法非常满意。
近日,鄂州中院收到首例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申请函。该案申请人为台湾企业,被申请人为鄂州企业,双方因设备买卖发生争议选择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纷争。
因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且兼具涉外因素,鄂州中院通过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快速审查立案,并第一时间开展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承办人经调取企业登记资料及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到,被申请人为鄂州市重点科创上市企业,申请保全金额达4500万元,数额较大,若直接查封企业账户,可能对市场主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被申请人根据我院发放的“涉企经济影响自评表”,逐项根据表格设置内容,对财产保全行为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进行自评后,认为该保全将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申请法院变通保全方式,不要直接查封其基本账户。经与企业充分沟通后,被申请人主动申请将足额保全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供法院查封的方式,配合人民法院的保全司法行为。
此次非诉保全立审执全程仅用时3个工作日,本以为这起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完美划上了句号。然而,在我院寄送保全回执不久,申请人又申请我院公开财产保全裁定,以利于其在后续仲裁中占据主动权。
根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全流程评估要求,我院再次启动司法公开经济影响双向评估,考虑到财产保全文书不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与程序性权益的处分,且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已经足额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账户,为平衡双方权益,经充分评估司法公可能给被申请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后,遂决定不公开该文书。
“我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前期我们已经积极配合法院保全了4500万元的现金,在双方仲裁胜负未知的情况下,若将涉诉文书公开,将引发我公司声誉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感谢鄂州中院充分考虑企业立场,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再次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点赞。”听闻鄂州中院不公开保全文书的决定后,被申请人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
该案是鄂州中院探索分级评估制度的缩影。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是指在司法活动各环节,根据当事人自评司法活动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经济影响及司法需求,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分级评估,并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今年以来,鄂州中院持续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全流程、全覆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努力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鄂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