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省先进法院、优秀法官的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鄂州中院积极发动全市法院系统申报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结合有关单位和个人曾获荣誉、工作业绩和廉政情况,经鄂州中院党组研究确定了4个全省先进法院、2个全省优秀法官拟推荐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法院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汀祖人民法庭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优秀法官
湛少鹏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周亚敏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法官
二、举报方式
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以上拟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来件来函寄至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鄂州市滨湖西路90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436000;举报电话:027—60698706;短信举报号码1388633971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
评选条件
一、先进法院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聚焦“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融合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业绩突出,各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在人民群众当中具有良好形象,社会评价高。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凝聚力强,威信高,能够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充分调动本院本单位干警积极性,带领队伍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制度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干警政治素质高、司法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有团结向上、永争优秀的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荣立集体三等功,或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等。
5.物质装备建设优良,信息化程度较高,审判法庭配套建设合格,各类物质装备配备和管理能满足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需求。
6.2019年至今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重大负面舆情和严重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推荐: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违法被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但违规违纪违法事由不发生在本法院任职期间的除外;干警受到刑事处罚,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干警涉黑涉恶、出现“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优秀法官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聚焦“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
2.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审判质量优,工作绩效在全省范围内名列前茅,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受到法院系统内外普遍赞誉;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入额任职满五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0日。
3.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廉政纪律,多年一贯表现优秀,无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情况。
4.2019年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或者获得过中级法院先进个人、中级法院办案能手等市州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法院审判业务条线通报表扬。
先进事迹
一、鄂城区人民法院汀祖人民法庭先进事迹简介
汀祖法庭管辖汀祖镇、花湖镇2个乡镇,东接黄石,北连国际物流临空区,辖区面积220平方公里,总人口20余万。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工作人员2名。近年来,汀祖法庭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原则,以“四好”促“四牢”,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三年,法庭年均收案410余件,结收比100%,被授予“全省先进法庭”、“湖北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庭”称号。
1.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设立汀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汀祖法庭调解工作室,主动就潜在风险预防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与27个村、7个社区的68名调解员,构成“1+N”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通过“人民法庭+村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 “法官+乡村干部”等形式,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解工作。
2.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在汀祖镇岳石洪村、花湖开发区等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和驻村法官工作室,开通电话咨询、就近调解、巡回法庭等多种服务,以便捷、贴心的诉讼服务化解各类纠纷。在杨王村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提供网上立案、材料收寄、送达、组织调解等诉讼服务。
3.积极宣传普法。先后到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开展专题讲座15场次。积极参加普法栏目录制,以身边案例开展法治宣传。
二、华容区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先进事迹简介
临江法庭以服务现代农业、现代物流业助推乡村振兴为着力点,关注三江港物流园、台湾杏福产业生态园、农产品加工园等重点产业。近年来,临江法庭每年平均受理民商事案件392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以上。临江法庭先后获得鄂州市法院先进法庭、鄂州市“枫桥式”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法庭负责人被评为鄂州市优秀政法干警、华容区最美政法干警。
1.司法赋能,助力基层治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连接、指导、规范作用,完善人民法庭调解功能,快速有效化解案件。坚持就地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数字赋能,建设便民法庭。利用网上立案系统、移动微法院等立案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针对诉讼参与人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法庭应用在线庭审平台,突破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实现高效、方便、安全的在线庭审过程。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庭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法院”。
3.法治赋能,创新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夜校”等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大力开展送法到校园活动,通过给学生上法治课等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帮助青少年“系好第一粒扣子”。
4.专业赋能,狠抓执法办案。一是始终将“办案效率”作为法庭工作的中心。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简化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的审判方式。二是将“案件质量”作为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理论与民法典、新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创新审判模式举措,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父母正确履行实施家庭教育责任的义务,以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家庭教育,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三、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先进事迹简介
鄂州中院执行局现有干警14人,其中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9人,平均年龄38.3岁。近年来,在院党组领导和省法院指导下,执行队伍历经“雷霆荆楚”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系列急难险重任务洗礼,锻造出了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重实干的鄂州执行铁军,有力推动执行质效提升,促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高位谋划推进执行工作。市委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监督,五年来三次调研执行工作,提出《关于着力解决民事执行案件执行难的建议》等意见、建议62条。市委政法委多次协调解决执行难题,创新推行实物上缴财政模式,推动”黑财”执行结案率、到位率等核心质效稳居全省前列。市中院党组每年将执行工作列入十项重点工作,宏观把方向、中观定策略、微观重细节,确保执行工作正确方向。
2.深化执行联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全市23家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公积金查冻扣、不动产查续封实现线上“秒办”。市公检法签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共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5件18人。持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党政机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专项执行活动,组织两级四院对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执行,彰显执行威慑力。2019年以来,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7例,限制277人次购买飞机票、动车及高铁票,限制267人次入住星级酒店,限制5人次出境。
3.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坚持政治建警,严管队伍整肃作风,对在执行部门工作超过5年以上人员全部轮岗交流。紧盯制约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在全省率先将执行办案系统中嵌入“实体化”模块,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布《涉企执行案件白皮书》,出台《关于规范涉企案件执行工作规定》,对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动态式评估,调整财产查封方式、给予执行宽限期等司法措施62项。2019年以来,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79件,结案2344件,结案率98%以上。其中,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为35.77%,10项执行核心指标居全省第一方阵,中院执行局分别就“黑财”执行、执行到位率等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中院执行局2019年、2020年获得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荣获“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三等功。
四、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先进事迹简介
2019年以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贯穿始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为法院发展提供了有力思想、组织保障。
1.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各环节工作,坚持以学促改、以查促改,彻底自我革命,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以为民办事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十项便民利民举措,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30余件,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显著提升。
2.坚持党旗领航,切实增强党建活动实效。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每月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抓住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干警前往桐山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红色教育活动,近距离感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身边的实践成果;抓住“七·一”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警参观梁子岛抗战遗址,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
3.坚持潜心钻研,努力当好领导得力助手。起草各类总结汇报、领导讲话、请示报告、工作方案等公文材料300余篇。坚持守正创新,做优法治宣传工作。用心用情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文明、弘扬司法正能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共撰写、修改、编发新闻稿件、经验信息400余篇。
在政治部及全院同志的齐心努力之下,法院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组向心力大大增强,干警精神风貌持续向好,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政治部立足本职弹好“协奏曲”,各项工作互融互促、再创佳绩。2019年,政治部荣获“全省法院先进法院(内设机构)”荣誉称号;2020年度-2021年度,我院连续两年荣获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的“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3年,被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19年以来,政治部干警共荣获省级、市级、区级表彰奖励5人次;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荣获“鄂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光荣称号。
五、湛少鹏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湛少鹏,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湖北黄梅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他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廉洁自律,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深受业界和当事人称赞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寻找矛盾化解的切入点和利益平衡点,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2019年以来,他共审结二审民商事案件300件,其中调撤结案117件,调撤率达39%;审结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41件,办案数量和质量以及案件调撤率均名列全院前茅。在破产审判中,他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借鉴,勇于创新,推动出台30余份20余万字的规范性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破解破产处置堵点,搭建“E破通”信息化平台使破产办理驶入快车道,推行破产案件集中管辖、预重整、多事一裁等创新举措,让困境企业看到法治化、市场化挽救与出清的希望。11家企业实现市场出清,化解债务7亿余元,盘活资产2亿余元,8个烂尾楼盘3000余户业主喜办产权证。2021年、2022年,鄂州“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分别位列全省第四位、第五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该同志2019年获得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20年获得精品案件一等奖、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22年获得全市法院精品案件一等奖、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六、周亚敏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周亚敏,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法官。 该同志曾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一等功、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湖北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多项荣誉。
她积极参加各项论文评选活动,2012年发表的《小议农村法庭适用<证据规定>的难点及对策》获全省法院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2022年发表的《性侵犯罪中未成年被害人法律保护研究--以H省E市E区人民法院案件为样本》,在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她勤勉尽责,无论处于什么岗位,都能交出优秀答卷,担任燕矶法庭庭长期间,为辖区两镇一乡调委会每年处理400多件纠纷,成功率高达95%。2019年调任第六团队审判员,在审理100余件民事案件的同时,投入到扫黑除恶的阵营中,审理了肖智军等26人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周胜任等黑社会性质案件、卢向阳等恶势力团伙案件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担任副院长后,仍保持年均150件以上案件量。她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用公心、诚心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得到了当事人的真诚感谢。她积极参与普法,先后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乡镇,开展普法宣讲20余次,组织干警推出两档普法宣传节目。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