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而出
——鄂州中院打造危困企业 服务新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有序化解,2023年10月27日,鄂州中院依托鄂州市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设立全省首家危困企业服务中心。中心运行近一年以来,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专业指导人专业性、个性化的破产前端服务,实现引导分流,让更多危困企业摆脱困境、重获新生,实现了建立危困企业服务机制的预期目标。
一、制度先行,推动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深入研究各地破产重整识别和破产重整制度先进经验,组织赴珠海中院考察学习,在全省首创成立鄂州市危困企业服务中心。鄂州中院制定《关于建立危困企业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鄂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专业指导人工作守则》,共同搭建危困企业服务运行机制:一是突出公益。二是服务前移。专业指导人面向全国选聘,保留部分席位从鄂州市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选聘,首批共选聘了八家机构作为专业指导人,主动为企业进行重组、重整体检,“早发现,早治疗”。三是明确内容。为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破产法律事务咨询,识别企业状况,了解梳理债务人营业、资产、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等情况,分析是否符合破产条件、协助当事人完成立案前准备、指导开展脱困自救和庭外重组。四是明确了案件来源、专业指导人选定、监督考核等。
二、分类引导,促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专业指导人通过为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量身”提供破产法律事务咨询、企业状况识别、企业资产负债调查、企业状态分析等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实现企业破产前端与破产审判的有机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时通过专业指导人的识别与引导,对破产案件清算、和解及重整可能性进行分析,并向法院提供分析报告作为参考,提高破产审判质效,避免程序空转和司法资源浪费。目前,该中心已顺利办结4件破产审查案件。
三、整合资源,推动危困企业换发生机。一是主动汇报,争取经费。积极参与市政府《鄂州市工业“僵尸企业”盘活攻坚工作方案》修改,最终印发的文件大篇幅吸收法院意见,支持法院依托危困企业服务中心重整盘活、司法程序清退工作,明确支持设立危困企业专业指导人援助资金,提供30万/年标准资金补助。二是府院联动,形成合力。协同金融、科技、招商、税务、市场、大数据等部门加强对危困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加强信息共享,降低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市场资源重新配置的选择成本,救助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三是对接政策,精准帮扶。支持建立高效的投资平台,引入投资机构、投资人参与企业重组、预重整、重整。对有重整价值和可能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重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危困企业适用的各项财政奖励及税收优惠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及时组织兑现。
下一步,鄂州中院将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审判、强化监督等举措,调动专业指导人积极性,提升专业指导人履职能力,持续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