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5日在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的五年,是鄂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鄂州高质量发展书写奋斗篇章。
这五年,我们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公平,守护正义。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75869件,审结64846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9.4%和80.5%;中院受理案件9455件,审结8655件,同比分别上升133.3%和123.2%,先后10次在全省介绍审判执行鄂州经验。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累累,熊才祥、周闯等497名犯罪分子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这五年,我们积极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蹄疾步稳、勇攀高峰。中院牵头的评价指标稳居前列,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大战大考见英雄本色,全市法院322名干警下沉社区村湾战疫抗洪、扶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我家园,一往无前。
这五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创新,护佑民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司法为民筑牢根基:一站式多元解纷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星夜兼程;电子送达、跨域立案一键千里;巡回审判送法上门,法治光芒照进心底。
这五年,我们激发队伍正气活力,千帆竞渡,百舸争流。中院党组坚持政治建院方针,带领全体干警知耻后勇、走出困境;大力培养任用年轻干部,法治事业薪火相传。五年来,两级四院励精图治、争先创优,共有31个集体、58名个人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表彰,激流勇进,英模竞出!
一、担当服务大局政治责任,厚植鄂州高质量发展法治土壤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始终把新时代法院工作置于全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履行好政治机关职责使命。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夯实平安稳定之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鄂州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29件,判处罪犯5805人。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支持公安机关“霹雳行动”“雷火行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27件150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4件497人,执行“黑财”18.08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和综合治理同步推进,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依法严惩生产销售“蚁力神”“霉猪油”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妥善审理“寒溪书院”特大传销案、李勤龙团伙“杀猪盘”电信诈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审理庙岭“1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德胜钢铁“8.3”煤气泄露重大责任事故案,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审理何池生、王灵光等职务犯罪案件156件188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守法治底线,依法宣告3名被告人无罪。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聚焦“营商环境站稳全省第一方阵”目标,推动司法服务迭代升级。审结涉企案件15945件。中院牵头“保护中小投资者”评价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率先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操作指引》,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流程,获评“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调整司法措施87项,灵活运用司法方法对企业赋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对11名企业高管适用非监禁刑,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助力“双千工程”“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梳理176个重点项目,“一对一”包保、精准服务。妥善审理涉企行政案件,促进行政协议履行到位,实现政企双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支持央企大集体改革和校办企业改革,宝武集团旗下17家企业、地质大学所属2家公司以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祥云、曼晶等一批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稳妥推进。依法审理华苑粮油连环诉讼案,坚决遏制滥诉索债行为,支持诚信守法企业安业兴业。
聚焦武鄂同城发展,保护科创司法同行。主动融入全省区域发展布局,与武汉、黄石、黄冈等九地法院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助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96件,将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鄂州发展的智慧动能。严厉打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依法保护“小米”“六神”等著名品牌,促进“小明太极”与“腾讯动漫”两大知名国漫握手言和。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发布审判白皮书,通报典型案例,奏响知识产权保护大合唱。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5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武鄂同城一湖同饮,梁子湖区法院与江夏、东湖高新等环梁子湖水域法院展开深度合作,打破区域条块分割,统一司法保护标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共护城市发展的生态屏障。
二、拓展司法为民服务路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铭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呼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推动解纷资源向基层汇聚,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一道星河,万家灯火。紧盯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需求,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0474件。增强司法审判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力,妥善处理380万“氪金”网游虚拟财产纠纷案,给网络虚拟财产加设“放心锁”;判决高空坠物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推进平安家庭建设,鄂城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39名罪犯因性侵未成年人而受到严惩。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省级试点,审结案件21件22人,实行“圆桌审判”“法官寄语”“犯罪记录封存”,鼓舞“少年的你”勇敢面对遇挫人生。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践诺“我为群众办实事”,向社会公布21个重点项目,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移动微法院”,减轻当事人诉累。开展法治宣传百余场,受众9万余人。发挥司法救济职能,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67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72万元。开展“护薪”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9800万元。投入278万元,支持帮扶结对村、包保社区建设美好家园。
府院共进化解争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邀请行政机关参加法院开放日,共商共议依法行政。服务“六稳”“六保”,携手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疫后综合症”。推进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省级试点,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52%。以协调方式化解鄂州花湖机场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拆违控违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争议90起。华容区法院公开审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被诉行政机关对垃圾填埋场实施综合治理、消除污染损害,产生良好示范效应。积极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以全市12个人民法庭为支点,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打造“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阵地。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63名调解员入驻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调解成功率达80.7%。深入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省级试点及家事审判改革,力促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依法支持鄂州军分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涉军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为促进军民融合作出了司法贡献。
持续攻坚执行难题,加快兑现胜诉权益。市人大常委会三次调研“执行难”工作情况,听取专项报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市法院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推动全市27家单位签署实施意见、40家单位联合发文惩戒失信,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公积金等主要财产网络查控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破冰”“霹雳”“飓风”等执行行动,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80人次,限制高消费、出行、出境、贷款11826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11人刑事责任。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省级改革试点初见成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中院执行工作经验被依法治省委员会向全省推介。五年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6554件,执行到位金额33.93亿元,中院反映解决“执行难”的“3+1”核心指标居于全省前列。
三、放眼未来聚力青年培养,打造新时代法治事业生力军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2017年,中院党组启动“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一张蓝图绘到底,满腔热血育人才。
拓宽学习培养路径,提升青年法治素养。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发出“终身学习,捍卫真理”号召,引领青年勤学深思,培养法治思维能力。吸纳青年党员进入机关党委担任支部书记,上讲台、讲党史,勇做基层党建带头人。举办高端培训,邀请“杭州保姆纵火案”“北京快播案”等热点案件主审法官走进鄂州法院,讲述实践故事,开阔青年视野。选派185人次赴省进京参训、到最高人民法院跟班学习。成立“青年学习团”,鼓励青年法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争当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培育求知进取风尚。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24篇专业成果公开发表,16份案例和裁判文书成为国家级、省级样板,中院3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实现历史性突破。
锻造火热实践熔炉,搭建青年成长阶梯。“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坚持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注重把年轻干部安排在吃劲岗位、基层前沿经风雨、长才干。选派青年法官承办重大刑事案件、主持涉众矛盾纠纷调解、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千淘万漉、沉者为金。安排新入职干警借调党委部门从事综合工作,融入大局、感悟宏观。号令青年党员值守战疫抗洪一线“战场”,学习敬畏生命,体会责任担当。组织青年干警结对包保贫困户,关爱留守儿童,感受民生艰难,散发人文之光。中院院长领衔7名青年干警组建“民法典宣讲团”,下基层“六进”普法,播撒法治火种。中院“浪花拍拍青年工作室”连续三次承担全省法院大型读书活动主创任务,打出鄂法青年闪亮品牌。为青年搭建人生出彩舞台,五年来,共提拔任用91人次,选派11名青年到基层法院、法庭任职。经过三轮调整,老中青相结合的干部梯队基本建成,“80后”已成中流砥柱,“90后”初现芳华。
厚植法治文化土壤,引领青年尚法奉公。“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好的司法官,技术在后,情怀先行。中院党组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崇德尚法、持正奉公”职业品格。组建全市法院“青年工作委员会”,举办“四季读书会”,组织青年诵读经典,感受华夏文明独特魅力,激荡家国天下豪情;组织团员参加“青春分享会”,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组织集体观看红色电影,参观七里坪第一法庭等革命遗址,感受民族图存复兴的壮阔历程,体悟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举办“青年·清廉”系列活动,传承“清明”“清正”的中华廉洁文化,涵养磊落光明之浩然正气。
四、激发自我革命内生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铁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自我革命能力,在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高扬对党忠诚旗帜,铸就鲜明政治品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前进力量。推进落实“党旗领航”三年规划,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发挥“一网两微”新媒体矩阵效应,牢牢掌控司法宣传主动权。
严格整肃纪律作风,营造良好机关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案为戒,开展廉政教育118场次,全力创建“清廉法院”。执行党组与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市委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行动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21项,整治顽瘴痼疾;以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和发挥组织查处威力相结合,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履行对基层法院班子协管职责,开展“政治生态画像”,打通干部任用双通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支持执纪监督问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五年来,两级法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36人,治庸惩腐,镜鉴清明。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项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接受专题应询。制定《“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方案》,实现三级人大代表走访全覆盖。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调研视察,办理建议和提案172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等1378人次,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工作实招。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89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铸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庭审公开2450场,裁判文书上网50976份,举行新闻发布会11场次,接待处理信访2502件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的历史节点,回望过往岁月:决战之后有荣光,风雨之后见彩虹。这是无法磨灭的共同记忆,百万鄂州人民同舟共济、共襄盛举;这是不能辜负的伟大时代,法治洪流激昂奔涌、浩浩汤汤。五年来,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人民法院携手法律共同体,守护城市安宁,见证发展奇迹,奏响时代强音;各位代表积极传递生活律动,表达人民心声,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共筑法治鄂州建设的坚强基石。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属于过去,挑战更在未来,图新必在当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距离人民群众需求仍有差距,司法供给无法完全适应当前鄂州发展需要;二是以创新精神破解深层次问题的思路不够开阔,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三是高素质人才缺乏在短期内难以破局,案多人少等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内部监督还有漏洞,干警违法违纪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五是法治道路仍然曲折多艰,湖南高院周春梅法官因拒绝干预案件被当事人残忍杀害,湖北荆州杨军法官积劳成疾,倒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星月之下,法官遭受威胁、恐吓、报复并非个例,等等。我们深知,走好未来的路,需要有智者的定力、勇者的坚持。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我们坚信:知难不畏,绝壁可攀;信仰引路,强者恒强!
2022年工作建议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奋力开创鄂州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政治历练,牢记“国之大者”,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用心用情将人民司法事业推向前进。
二是对标鄂州发展布局定位,做服务中心大局的有为担当者。积极融入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重大战略部署,深化武汉城市圈司法协作,加快设立临空经济区直属法庭,为鄂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铸就大城雄心。
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做维护公平正义的砥砺前行者。坚持固本强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进司法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司法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和诉讼便利。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精准把握司法办案的尺度、力度和温度,弘扬法律人文精神,标注良法善治新高度。
四是从严监督管理法院队伍,做捍卫职业尊荣的不懈奋斗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更加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继续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教育引领未来的主人翁恪守司法良知,致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和“头顶璀璨的星空”。
举目已觉千山绿,宜趁东风马蹄疾。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鄂州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目标,开革新之风气,沐时代之春风,乘风破浪、奋勇向前,以优异的法治答卷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