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鄂法君】郭培培:“小能手”是如何炼成的(二)
郭培培,201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任鄂州中院立案庭、审监庭、民一庭书记员、法官助理。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选拔至第四巡回法庭挂职锻炼,历时2年。因工作突出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个人嘉奖、最高人民法院办案能手、鄂州市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小能手,成长三:学术研究
正是因为对法律的热爱,在工作之余,她喜欢翻阅法律书籍和期刊杂志,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认真领会并应用到日常办案实践中。
每当遇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她都会用文字记录下来,细细感悟、慢慢体会,每当遇到棘手的案件解决后,她会沉下心来回顾案件的办理过程,在笔记上总结经验,就这样在日积月累的沉淀中,她的理论知识越来越丰富,其撰写的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多次获奖,并多次参与典型案例、调研报告的撰写活动。
论文
2018年,郭培培撰写的《浅析习惯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先后荣获湖北省法官论坛一等奖、湖北全省法院系统论文讨论会优秀奖。
2019年,郭培培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杨帅阁合作撰写的《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荣获湖北全省法院系统论文讨论会优秀奖。
案例
2020年6月,郭培培与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谢勇撰写的《承包人可向对建设工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法院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以房抵债协议不以房屋过户或交付为生效条件》《与发包人通谋借用资质进行工程施工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招投标文件应当作为认定支付工程款时间的依据》《关于仲裁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的仲裁条款无效》共5篇案例被收录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观点》。
指导
2020年8月,郭培培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谢勇合作撰写的《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新解》一文发表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民法典
2020年11月,郭培培参与编写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杜万华专委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精要》的部分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