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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12-15 15:24 来源: 鄂州中院

中共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定立场、鲜明态度和务实作风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整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以院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院党组全盘接受、全面认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10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治等有机结合,逐项督促指导,限期整改落实,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

(三)重视源头治理,抓好建章立制。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多发频发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修订出台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制度机制20余项,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落实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标准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交流研讨11场54人次。二是持续规范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每月制发理论学习提示,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交叉检查并督促整改。三是建立理论学习“回头看”机制。按季度开展查漏补缺、列出问题清单,确保学习程序规范、内容无遗漏。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实施细则,明确学习内容范围、形式、时间及要求,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学习方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第一议题”执行到位,制度落地见效。三是强化总结评估。按季度、年度对学习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跟踪问效,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细落实。

3.关于“理论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健全中心组联学机制,每次中心组学习除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外,还同步安排后备干部、青年干警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思路、谈措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完善审委会讨论范围。

4.关于“落实‘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司法建议工作更加规范。建立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台账,定期督办,避免“重制发、轻落实”。主动对接被建议单位,提升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12份。二是“一案一建议”要求有效落实。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补发应发未发司法建议。明确办理新收涉黑涉恶案件时,同步关注社会治理和行业整顿问题,每案至少制发 1 份司法建议。三是强化多元解纷机制。拓宽多元解纷渠道,参与党委领导下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5.关于“部分审判质效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均衡结案。逐月制定结案率目标,实行周通报,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审限内结案率长期位于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健全通报机制。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周通报、月约谈制度,中院院长每月约谈区院院长,逐案督办清结进度,超12个月以上案件占比长期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强化数据赋能。每月发布审判管理质量指标动态,全面分析指标数据,针对性整改。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4项指标优于合理区间,9项指标同比趋优。四是提升青年干警业务能力。组织全市法院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讲评,强化释法说理,提升文书质量。

6.关于“深化执行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荆楚雷霆·鄂州行动”。利用节假日被执行人返乡有利时机集中强制执行,组织两级法院突击行动出警610人次、拘传749人次、拘留404人次、达成执行和解1391件、执行回款27.9亿余元。二是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立案工作全部由立案部门负责,通过业务培训规范执行立案,确保案件信息真实准确。三是推进终本案件出清。成立工作专班,对罚没、诉讼费等案件分类标记出清。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2024年以来已启动恢复执行案件1226件,执行完毕779件。四是健全终本案件台账管理。建立县域经济终本案件管理台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及时恢复执行,符合限高条件的纳入限高并督促履行。

7.关于“案件息诉罢访成效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访等制度,强化对案件承办人的督促指导。二是完善纠错机制。对信访有理诉求,依法依规纠错。三是优化处置机制。第一时间梳理排查信访事项,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效率,合力化解信访积案,实现案结事了。

8.关于“院庭长‘案件阅核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工作规范。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案件阅核机制的实施细则》,明确阅核范围、流程、方式,推动阅核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定期梳理情况。每季度梳理阅核数据并形成报告,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三是完善配套制度。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完善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

9.关于“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行动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民事审判团队赴辖区人民法庭督导法庭建设与品牌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评估考评。成立评估考评工作组,对拟推荐的3家法庭定期评估,向省法院择优推荐1家,并指导各法庭持续扬优势、补短板。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紧盯人民法庭收案数、结案率、调撤率等创建关键指标,指导后进人民法庭庭长查摆问题、研究对策,督促整改落实。

10.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在鄂州楚商联合会成立首家商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实现市域自贸区、工业园区工作站全覆盖,同步设立“法官工作室”。二是强化涉外审判诉仲对接机制。联合市侨联发布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承办“航线上的湖北”建设调研活动,积极构建花湖机场涉外纠纷仲裁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专业能力提升。参加最高法、省高院举办“涉外审判讲坛”活动,选派法官助理、法官分别赴发达地区、省法院跟班学习。

11.关于“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今年已完成5494件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在线评估率100%;印发《关于对保全裁定进行刚性阅核的通知》,试行涉企保全裁定刚性阅核。二是规范涉企执法监管。参与市委政法委涉企案件专项执法检查,自查排查发现的1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着力提升审执质效。截至11月,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弱势指标全面趋优。四是推进“小切口”改革。优化智慧庭审、执行无纸化、数据加工厂等信息化应用;上线智能网拍预警系统;梁子湖区法院阳光执行改革事项被确定为全省先行先试名单。

12.关于“推动企业破产重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理未结破产案件。今年已清理2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15件,剩余2件正全力推进。二是优化企业资产处置模式。推进繁简分流,今年以来1件破产案件简化快办仅用时50天。深化府院联动,推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变现(临空集团收购曼晶资产),实现破产资产价值最大化。

13.关于“行政案件调撤率逐年下降,落实政通人和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水平。全市法院1月至11月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25件,调撤33件,调撤率26.4%。二是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机制。联合召开3次府院联席会议,研讨法律实务和疑难案件,以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落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今年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一把手”出庭应诉率58.91%,行政机关出庭出声出效果。四是统一执法理念。组织开展2025年法院开放日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出席并讲话,50 余名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14.关于“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不周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意识形态主题培训,选优配强网评员队伍。选派干警参加意识形态培训,帮助干警提升风险防范工作能力。梳理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清单,建立风险处理机制。

15.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动态更新宣传展板内容,建立“专人负责、定期巡查”的日常维护机制,制定动态更新计划。

16.关于“保密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开展全市法院网络安全暨保密专题培训,制作宣传小视频,节假日线上发送保密提醒。二是落实清单管理与检查。制定保密自查整改清单,全面检查电脑存储文件情况并通报,完成网络安全专项自查,内外网电脑粘贴标识,内网电脑安装违规外联检测软件。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机制。明确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清单,修订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及责任追究内容,将保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1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履职重点,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聚焦领导干部、中层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84人次,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三是强化早提醒早纠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18.关于“机关纪委履职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机关纪委班子换届,选配青年中层正职任机关纪委书记、优秀青年干警任机关纪委委员,充实纪检力量。

19.关于“违纪违法问题高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摩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违规吃喝专项行动,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从严落实铁规禁令。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禁令要求。三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涉殡葬领域、违规吃喝等自查表格,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审查。四是强化执行“一案双查”。对干警违反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违规违纪行为,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洁等问题,一律启动“一案双查”,做到有案必查。

20.关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交流研讨,增强干警纪法意识。二是开展“严管队伍、以案为戒”专题警示教育。结合两级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21.关于“对退休法官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组织集中学习,明确从业限制和任职回避要求,退休时签订不违规从业承诺书,强化纪律意识。二是把牢退休干部从业关口。全面摸排退休人员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回访监督。三是展违规兼职取酬自查。组织退休干部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依规依纪及时处置。

2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实“三个规定”填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良好氛围。每月梳理抽查填报信息,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压实部门责任,点对点提醒长期“零报告”人员,防范凑数填报、避重就轻。二是规范发文管理。完善发文登记台账,加强发文数量管控,对同比超额发文较多的部门预警通报。

2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审务督察。每2月开展一轮线上审务督察,检查辖区法院庭审规范、窗口服务、安保等作风问题,纠正6个不规范问题,发布通报2期。二是严抓作风改进。印发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通知,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办法,每周梳理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扣减相应绩效奖金或考勤奖,整顿上下班纪律。三是从严管理信访窗口值班。通报全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值班情况,立行立改;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压实部门责任。

24.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违规情形再次发生。全面从严审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廉政风险防控。

25.关于“财务支出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审核。

26.关于“工会福利开支挤占公用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障工会福利开支,并纳入年度预算。

2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固定资产已完成规范管理。

(三)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28.关于“班子配备不齐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基层法院班子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主动与省法院、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基层法院班子成员交流轮岗。二是强化干部管理储备。深入调研基层法院班子情况,研究改进措施;通过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后备干部培养,选派3名优秀青年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班子挂职锻炼、1名法官助理到发达地区法院跟班学习。

29.关于“部分班子成员不能带头遵规守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纪党规学习。“高标准、规范化”开好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观摩职务犯罪庭审、以案说纪等活动,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用好负面典型案例。及时传达通报上级下发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身边负面案例,用鲜活“教材”教育引导干警遵规守纪。三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15条,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基层法院主要领导的监督;党组书记、院长带队到区法院与班子成员一对一座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30.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15项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深入核查2024年以来合同签订、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现违规问题。

31.关于“干部梯次培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强人才信息库。建立两级四院员额法官人才库储备89人、员额法官后备库储备53人,全面掌握法官入额、遴选储备等信息。建立优秀青年干警后备库,安排青年干部列席院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帮助提升领导力。二是完善青年培养配套制度。持续深化青年干警培养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出台青年干警培养十条措施,引导中院3名法官助理下派基层法院并计入当地员额实质性办案,2名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到中院挂职,助力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能。

32.关于“选任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选任流程。修订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全流程规范干部选任,提升选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工队伍建设。组织政工队伍业务培训,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本院实施细则,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完善全员考核机制。聚焦岗位职责修订考核办法,做实全员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四是坚持立行立改通过交流轮岗、下派挂职等举措,完成非员额任命法律职务问题整改。

33.关于“执行年度考核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1名干警考核结果进行更正,并同步调整相应待遇。

3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召开市法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暨司法巡查政治督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坦诚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提醒共进效果。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机关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培训会共6场12人次,重点学习发展党员、党建品牌创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内容。每月制发支部主题党日方案,制定《“三会一课”纪实手册》,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和记录。

35.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品牌建设纳入重点任务,明确支部与部门职责,推动党建品牌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助力审判质效提升。二是细化推进举措。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子品牌建设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统筹推动落实。指导各支部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支部书记领办实事”、党支部品牌创建等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地见效。四是深化品牌创建。召开党建品牌建设推进会,各支部汇报“一支部一品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明确优化路径和方向。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6.关于“2022年省审计厅对市法院经济责任审计反馈五个方面13个问题,截至巡察时仍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其中2个问题已整改完毕。针对中院员额法官配备比例不足问题,在做好法官入额、遴选政策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员额动态调整,将员额指标动态调配给“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积极引导中院法官助理下沉基层法院入额,为改善中院员额法官配备做好储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扛牢主体责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高质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深化推进,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高标准完成全部整改。及时总结整改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工作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制度化建设促规范、提质效。

(三)秉持改治并举,不断提升审执质效。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水平上持续深耕。聚焦审判执行短板,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以每一起案件的高质效办理检验整改成效。

(四)坚持更严基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加大严管严治力度,强化干警教育管理,一体推进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27-60698778

市法院督察室电话:027-60698771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90号

电子邮箱:648420071@qq.com

 

               

中共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