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拟对本院公务车辆保险进行采购,本院2019年3月28日第一次公告后,因申报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现进行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报。
一、采购项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
二、采购内容和标准:
本院公务车辆共19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四、申报供应商条件:
已纳入鄂州市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
五、申报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派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本院保险采购说明,列出的保险及服务清单(要求:保险及服务清单需密封并加盖申报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
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9年4月19日上午10:00前,逾期恕不接受申报材料。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申报,用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申报的,恕不接受。
七、评审原则:
以7万元预算为前提,提供车辆保险及服务价值最高的供应商即为本次中标单位。
八、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咨询电话。
1、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90号,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2、306办公室。
2、联系人:琚法官、朱法官。
联系电话:3389876、3389875。
3、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胡先生。
咨询电话:3383581。
九、监督、举报电话
本院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可向本院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1-3389813。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采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