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中院集中督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案件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7月2日上午,鄂州中院召开集中督办会议,现场研究解决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0起涉营商环境案件。湖北能源鄂州发电公司等10家企业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华,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出席会议。
会上,10家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反映情况,提出问题。市、区两级法院针对企业提出的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企业征信等具体涉法问题以及执行不力、办案迟缓等司法作风问题进行认真记录。
针对企业现场提出的10个具体问题,两级法院相关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现场一一答复,并对其中4个涉法投诉事项将发函督办或向当事人提出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第一时间向企业家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陈旗代表市法院党组对市大人常委会和企业家们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旗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市上下的共同目标,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企业治理。要顺应现代化企业管理需求,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搭建司法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广泛举办开放式的座谈会、研讨会、论坛和沙龙,认真收集企业司法需求,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关切。要大力开展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全市法院将以全市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司法活动中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企业家提出的举报、投诉,以“零容忍”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周秀华指出,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鄂州中院立足本部门职能,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体现了主动服务大局的司法担当、体现了认真接受监督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改进司法作风的主动作为,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周秀华强调,要继续在服务全市发展稳定大局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人民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鄂州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把党的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要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平安鄂州、法治鄂州建设。要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裁判公信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和企业家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真实温暖。要继续通过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提升司法人员整体素质。通过与企业家的沟通和交流,认真解决企业合理诉求,提升法院干警服务大局意识、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推动做好相关工作。要强化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以激情担当、科学作为的司法新作风服务保障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通报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印发了《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