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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 鄂州首例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企业实现快速出清

时间: 2021-08-16 11:26 来源: 民二庭

【我为群众办实事】

府院联动鄂州首例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企业实现快速出清

8月日,某工程公司清算组持鄂州中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了该工程公司的企业注销登记。从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到简易注销事项办理完毕,不到三个月。这也是鄂州首例无法清算企业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快速实现市场出清的样本。

某工程公司系教育部直属武汉某高校下属企业参股的一家从事膜产品及膜组件生产、销售的民营企业,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正常生产经营。2013年,该工程公司被我市葛店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股东也未依法进行自行清算,公司长期处于僵而不死的状态。2019年,教育部部署直属高等学校校办企业改革工作,要求对长期不分红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关、停、并、转。在此背景下,武汉某高校资产公司依法向鄂州中院提出申请,要求指定清算组对某工程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2021年5月19日,鄂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该高校资产公司申请对该工程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指定了清算组。清算组穷尽调查手段,未发现该工程公司的财产、账册及重要文件,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正常清算,遂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2021年7月29日,鄂州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某工程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2021年8月9日是,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按照企业注销的一般流程,办理企业注销事宜,首先需要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然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清算备案及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满45天后,才能带齐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清算组正常清算的,还需要提交清算报告等相关文件。而对于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企业注销登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并无明确的规定,导致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往往不敢将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作为注销登记的事由,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类情形下企业快速出清的通道。

为畅通企业注销便利,使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企业能够快速退出市场,鄂州中院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大力强化府院联动,于今年6月16日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下发《企业破产程序中便利企业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上述某工程公司的快速出清正是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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