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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法官】肩担正义 情促和谐
——记鄂城区法院法官周亚敏

时间: 2021-03-30 11:08 来源: 鄂城区法院

肩担正义 情促和谐——记鄂城区法院法官周亚敏

导读

3月20日,鄂城区举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报告会,鄂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亚敏作为法院干警代表作报告。她立足自身司法实践,用丰富而生动的事例深情讲述了她在一线的工作情况。

人物介绍

周亚敏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指导民调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女法官、湖北省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法院系统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2019年12月被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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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敏

本文节选自周亚敏法官在鄂城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报告会上的演讲——《肩担正义  情促和谐》


“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是我的职业追求。我深信,只有丰富的知识底蕴才能使我的审判和调解充满理性化、人性化的内涵,才能灵动创新、与时俱进。为了成为一名专家型、学者型法官,法律科班出身的我对自己的知识结构并不满意,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攻读了硕士学位,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为了以考促学,2019年我报考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一次性通过。

“收获感来自于高高兴兴离开法庭的一家人。”

“我总认为,家事案件的收获感是其他案件无法比拟的,收获感应该就来自于看着高高兴兴离开法庭的一家人。”

不少法官认为家事案件耗时、繁琐,往往退避三舍。而我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办理最多的就是家事类案件,涉及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亲子关系等多种类型,多为复合型诉讼,跨专业性强,且极易矛盾激化,对法官的社会学、心理学知识储备需求较大。办理这类案件时,我将传统本土的调解文化和现代司法方法、技术相结合,在保护财产利益的基础上更注重人身利益、人格利益等多方位社会关系的修复,实现人情、法理的平衡与融合。

如原告王某诉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我收到立案庭转来的案卷材料一看,傻了眼,原、被告的残疾证,显示双方当事人均为多重残疾。打听后才知道双方均为聋哑人。我急了,要求原告的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双方尽可能多的亲属联系方式,然后我一个一个拨打电话,终于找到被告的侄子愿意送被告到法院来。我比划着手势配合简单的文字、图案,与被告开始了艰难的交流,耗时四五个小时才终于了解到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理由是,认为原告扣留了他的打工收入,而且两名身体健全的婚生女跟他不亲密。我心里有了底,迅速安抚了被告并要求被告的侄子为被告请一名手语老师,开庭时一并前来。我又与原告的代理律师反复沟通,并要求两名女儿一并参加庭审。开庭前,我仔细做两名女儿的思想工作,两名女儿当庭承诺会经常看望父亲、照顾父亲。被告顿时喜形于色,经与手语老师沟通后,同意调解离婚。


强调对证据的采信和说理

强调对证据的采信和说理是我在审理复杂案件时的一贯做法。

如湖北某公司起诉宜昌某国企拖欠货款案,因湖北某公司的产品是通过宜昌国企出售到国外,常年合作,滚动付款,本案双方就货款金额和机床质量争议很大。该案涉及专业知识较强,又涉及境外证据,我最后写了一份长达几十页的判决书,详细地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对于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一一阐述。宜昌国企的律师表示虽然公司坚持上诉,但是他们内心是服判的。该案上诉后中院维持原判。


“人民法官为人民”

法官不仅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应当是司法服务的提供者,我尽心尽力的履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责。

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着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人手少的困境,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努力推进联动网络的建立,促使审判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互作用、联动运行。在我担任燕矶法庭庭长期间,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优势,建好维护农村和谐的联动网络。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和培训,促进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提升,为辖区两镇一乡调委会每年处理400多件纠纷,高达95%的成功率打下坚实基础。几年来,法庭和辖区内的司法所、民调组织联手,化解了上千件民间纠纷,社会反响非常好。目前,鄂城区法院辖区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工作犹如驶上了高速路一般得到快速发展,在鄂州吹起一股和煦的调解之风,法官是辛劳的,又是快乐的。当一起起案件被成功调解或者判决,一个个当事人露出满意笑脸时,我也从中感受了幸福。 

常年上访户李某2017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再次由我承办,我向李某解释其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原以为李某一定情绪激烈,没想到李某相当平静。我很意外,10年前李某因为另外一件关联的劳动争议案件可是没少找我麻烦。这一次领取判决书时,李某带来了30元钱,非要我收下,称当年打官司,我好心给了他30元路费,现在他有低保了,这个30元钱一定要还,他说知道周法官是心地善良的人,不会乱判案件。我想,我们法官给普通老百姓呈现了法律的温度,老百姓也会还我们法官以人性的温暖。

“公生明,廉生威”

“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明,方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与尊重。

拒腐蚀,永不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党员干部、人民法官永远保持纯洁性、公正性、廉洁性的必修课题。我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始终把清正廉洁作为行动的准则,始终做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始终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多年来,我没有因为纪律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过,也没有因为廉政问题被查处过。

作为一名普通法官,我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我愿意挺直脊梁,带着一份愉快的心情干事业,在追求司法公正中获取精神上的快乐,和同志们一道,肩担正义,情促和谐,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