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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中院开展“院校共建之青年读书会”活动

时间: 2020-11-25 16:09 来源: 研究室 宣教处

四季读书会之遇见大咖|直抵前沿的“最先一公里”

才过“小雪”时,风雨交加,寒气骤袭。

我们把第四季的读书会活动地点选在了乡间的小小书屋,一缕书香,一抹灯光,一阵笑声……这个下午,很温暖。

11月23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与鄂州中院在梁子湖区沼山镇丛林村举办了“院校共建之青年读书会”。

在扶贫村小书屋里,我们遇见了两位“大咖”。

傅郁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习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对两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她说,去年11月,鄂州中院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建立了院校共建合作机制,有幸成为湖北法院与高校交流合作的先导,成为‌省高院和华中科技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的一部分。一年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与鄂州中院打通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壁垒,开展全新合作模式,共享知识、经验和智慧,从中受益,携手做好法律的大学问。本次青年读书会活动,为鄂州中院青年干警搭建了近距离接触前沿理论、与学术“大咖”面对面交流的高端平台,标志着院校共建迈向2.0新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是巨大的鼓舞和激励,希望大家珍惜机会,有所收获,珍藏人生学习‌‌和职业生涯中‌‌这闪亮和温暖的一幕。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出席活动并致辞。

他说,今年8月,省法院与华中科技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翻开了湖北法院与高校交流合作的新篇章,也为鄂州中院和法学院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指引更明确的方向。自鄂州中院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关系已一年有余,双方共建“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以学术研讨、高端论坛、信息共享、人才培养、实习实践等方式展开了深度合作,是推进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紧密结合,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一项有益探索,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今天,我们建立“青年读书会”这个创新品牌,旨在搭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学习交流平台,让院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及时更新思想理念,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切实提升能力水平,积极参与到整个国家的法治创新发展改革中来。

傅郁林教授结合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围绕民事诉讼的庭审思路和论证逻辑进行了辅导。

一:法律识别:形成争议焦点。

1.诉请清晰:“假定所主张的事实全部能够被证明,则可以胜诉”。

2.强制答辩:对原告诉请发表意见。

二:争点固定:微观层面如何进行案件分流。

1.就真实性进行质证,过滤掉没有争议的证据。

2.进入事实调查,引导当事人使用无争议证据去支持主张的事实。

3.围绕诉讼请求展开事实调查。“哪里有争议,哪里就有审理,无争议者无裁判。”

三:直觉求真: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如何运用司法智慧筛选信息,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傅郁林:在最繁忙的第四季度与法官们交流,希望帮助大家提升工作效率!

交流互动。

大家踊跃发言,畅谈体会感悟。

陈 旗:直觉是天生所具有的判断能力,而人的本性容易产生偏见,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用一种规范有效的方式‌‌来证明我们的职责是对的,或者来克服我们的偏见,是值得探讨的,需要我们在案件审判过程中进行繁简分流。

徐 翠:傅教授本次课程的主旨思想,跟最近几年提倡的民事裁判文书改革是一脉相承‌‌的,‌现代文书的撰写对我们法官能力、案件事实的把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就要能归纳出争议焦点。

杨尚文:傅教授从微观角度和实践层面讲授民事诉讼,为我们解开了许多疑惑,让人受益匪浅,对于基层法院开展好司法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柯君:我从未想过法官在办理具体的案件中也可以进行繁简分流,听了傅教授的辅导后,感觉眼睛一亮,原来自己也可以给自己减负。

刘岳鹏:我是传说中经验不足的年轻法官,当遇到书证不足等情况的时候,会感觉事实说理上很困难,今天有幸得到法官型学者的指导,感觉茅塞顿开。

刘一波:特别赞同傅教授的观点,解决纠纷不是把当事人的争议变成自己与当事人的争议,要把想问的问题变成当事人的话。

转眼,3个小时的活动结束了,在座的青年干警们依然沉浸在前沿理论与司法智慧的饕餮盛宴中,既觉酣畅淋漓,又感意犹未尽,不禁感慨,来的太值了!

【写在后面的话】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庚子四季,如沙漏般在指尖流逝。

今年的春天比较特殊,但书香如约而至,第一季,我们在世界读书日相聚;盛夏时分,我们在鄂城区法院探讨“如何养成坚持读书的习惯”;又逢深秋,我们在华容区革命教育基地追寻红色踪迹,诵读革命家书;还有,寒冷初冬与大咖在梁子湖区丛林书屋的温暖相遇。

让阅读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