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鄂州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游劝荣院长到鄂州两级法院调研
围绕鄂州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游劝荣院长到鄂州两级法院调研
5月13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一行到鄂州,走访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展示中心,到鄂州中院组织召开座谈会,调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游劝荣院长指出,鄂州两级法院要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主动担当,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司法贡献。鄂州紧邻武汉,要依靠经济发展的区域布局,充分利用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两级法院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游劝荣院长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部分,是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各种实践的总结,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我们全程经历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形成的过程,要当好参与者。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理论体系、指导思想,又是行动指南,要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全省法院要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活动,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是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是依法治国的探索史,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历史和全面依法治国密切联系在一起,要致力于从法治建设角度去看党的历史,要学会从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法治的伟大力量。
游劝荣院长要求,要围绕鄂州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要狠抓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执行落实。要坚持“案件化”,把评估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涉企案件中,精准把握司法办案的尺度、力度和温度;要坚持“制度化”,以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程序化”把评估制度变成法定程序,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要坚持“信息化”,通过技术手段推进评估制度落地起效,使之成为干警的自觉和习惯。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法院自觉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企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三是要提升审判服务水平,客观评估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特别要为重点项目推进清除法律障碍,为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鄂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协主席何文,市委常委、葛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胡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忠禄,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陪同调研。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鄂州两级法院相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