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 2018-04-18 17:35 来源: 民一庭 民三庭 宣教处

000044.jpg

0100000114.JPG

0100000119.JPG

0100000118.JPG

0100000115.JPG

0100000111.JPG

0100000112.JPG

4月17日上午,2018年度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市法院五楼会议室召开。院领导陈旗、汪明、刘平安,政治部负责人吴德军出席会议;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领导及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团队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56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2017年三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和2018年一季度民商事审判运行态势进行了通报和分析,并介绍和解读了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质效指标情况。李慧捷、李志伸、湛少鹏等六名法官分别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六类案件近三年的审理情况做典型案件分析报告。基层法院的分管领导分别对各自法院民商事审判的具体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作了汇报。

副院长刘平安指出,我市法院的民商事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多,总体案件质量有待提高,全市民商事法官要充分认识现状,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要在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上下大力气,下足功夫,要拿出“挨板子”的态度对待发改案件。

刘平安强调,全市民商事审判法官要明确201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不好高骛远,要具体,要落到实处,要做到“两减少”,即减少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减少超审限结案案件,“两不能”,即不能因为审判错误引发信访,不能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他还表示,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要建立起民商事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判前交流机制、判后通报机制、结案评析机制,并尽快统一裁判尺度。

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汪明指出,法官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要提高自身素质,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老百姓反映的有关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送达不到位、庭审不规范、审限不受限等方面。民商事审判法官要增强责任感和廉洁意识,注重程序的合法性,文书的规范性,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及时请示汇报,主动接受监督。

院长陈旗充分肯定本次会议,她表示,这是一次务实的会,专业的会,法官们交流的专题汇报都是干货,调研摸排出来的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这充分显示了全市民商事审判法官们勤奋的工作态度,也展示了法官们的“匠心”,即司法技术与司法能力。法官们要树立长期学习的心态,用虚心求教的态度对待上级法院的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切实减少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着力提高我市的民商事审判质量,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形象。

陈旗强调,枉法裁判与依法办案只是一步之遥,各基层法院领导,要树立“严管厚爱”意识,“管”是爱护,“管”是帮助,要狠抓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带动业务能力建设。陈旗要求,全市民商事审判法官要拿出改革的决心,尚学的态度,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精神,把我市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