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中院:坚持“四个结合”,推动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鄂州中院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深化巩固“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紧密结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专项活动、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坚持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专项活动开展,扎实做好有机结合,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深化认识与夯实责任相结合。两级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加强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各项活动均由党组书记挂帅,亲自部署,一线督导;党组副书记主抓主管、亲力亲为。省法院下发“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活动通知后,全市法院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对标上级要求,贯彻部署落实。两级法院党组书记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讲授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普纪”教育与警示震慑相结合。坚持把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作为深化专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统筹两级法院同步开展系列活动。全市两级法院160名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畅谈心得体会。邀请纪委监委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解读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防范司法腐败“防火墙”。3名违纪违规干警分别在“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等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和警示表态发言,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在心灵震撼中接受教育,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
坚持集中整治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以“准、细、深、实”为原则,围绕集中整治7项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查摆问题81个,明确责任清单,形成整治台账。全院13个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进行自我剖析,谈认识、找原因、定目标,做到见人见事、见思见行。组成专班赴天津法院学习考察内控制度建设,吸纳先进理念方法,推进项目建设、预算执行等政务事项实行可视化流程管理,力求根治突出问题。
坚持执纪监督与追责问责相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13次,把“红脸出汗”贯穿于管党治党日常工作中,推动干部“干事流汗”。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党组开展集体谈话和廉政提醒,严肃指出基层班子精气神不足、战斗力不强等问题,邀请同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列席并参与评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向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等突出问题开刀,2名干警因工作作风懈怠、履职不力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