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4·鄂州行动】法院+公安,织密执行“天罗地网”
一直以来,查人找物是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为突破这一桎梏、凸显执行强制性,今年以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鄂州市公安局签订《关于深化执行联动协作协议》,对于执行过程中下落不明、逃避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协助强制传唤。
近日,鄂城区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协助鄂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将一名被执行人传唤到案,并促成和解履行。
胡某某与吴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鄂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某支付胡某某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吴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未能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吴某某逃避执行,既不如实报告财产,也不按照传票来院接受询问,还不接听电话。由于无法掌握吴某某行踪下落,导致案件无法推进,执行陷入僵局。
因吴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24年4月29日,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根据执行联动协议,同步向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送达《协助查控函》,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吴某某的下落,并协助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
5月7日,鄂城区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某行踪,第一时间将其控制,并通知法院。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赶赴派出所,实现联动执行无缝对接。
被执行人吴某某被控制后,得知自己即将被送至拘留所拘留,便提出让其配偶作为执行担保人,承诺分期履行支付义务,担保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胡某某转账10000元,承诺三天后再支付10000元,余款每年支付20000元,直至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胡某某表示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此次联动执行,实现了法院+公安执行“1+1>2”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鄂州法院将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执行,依托公安警务系统,布下“天罗地网”,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法院温馨提示:法律权威不可挑衅、躲避执行无法遁形,对于恶意逃避或者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将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