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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大楼一卡通门禁及食堂售饭机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时间: 2018-03-26 09:32 来源: 司法鉴定处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拟采购院机关大楼一卡通门禁及食堂售饭机,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申报。

一、采购项目:院机关大楼一卡通门禁及食堂售饭机。

二、采购内容:一卡通门禁及食堂售饭机。

三、项目预算:2.12万元。

四、采购代理机构条件:

(一)已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近三年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相关材料;

(三)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独立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及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五)评审场地和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证明材料;

(六)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等级、信用评价、无违法违纪等证明材料。

六、递交申报材料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应注明申报事项,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4月2日下午17:00前,逾期恕不接受申报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需以书面的形式申报,用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或邮寄申报的,恕不接受。

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址: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2/306办公室(滨湖西路90号);

2、联系人:琚法官、郭法官

    联系电话:0711-3389871/3389875

八、监督、举报电话 

我院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中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的,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1-3389813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6日

 

附:大楼一卡通门禁及食堂售饭机采购说明。


大楼一卡通门禁食堂采购说明

1、 采购项目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进行院机关大楼一卡通门禁及食堂售饭机采购。项目总体预算为:2.12万元。

2、 技术要求

图片1.jpg

 

3、 其他要求

接入院机关现有一卡通系统,实现手机刷卡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