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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扫黑除恶重拳出击不停歇

时间: 2018-11-09 16:54 来源: 研究室 刑庭

近日,鄂城区法院对2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因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六年六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10月25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余建峰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余建丰、付某、杨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余建丰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二年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11月2日,鄂城区法院对熊才祥重大涉黑案分案处理的胡齐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齐祥参加以熊才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洋澜村及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该区域内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齐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伙同其他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设定赌博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其行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胡齐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据鄂州中院刑事审判庭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鄂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取得显著成绩。上述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宣判,体现了鄂州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全市法院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全市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