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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败诉的时候,感觉天都塌了!”

时间: 2025-02-14 15:02 来源: 鄂州中院

妥善化解承揽合同纠纷

赢得企业诚挚致谢

近日,鄂州中院收到了一封满含深情的感谢信和一面鲜艳的锦旗。它们来自鄂州某加工厂的经营者尹某,信中质朴又真挚的话语,讲述了我院民二庭审判团队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的全过程。

一、小微企业多年合作无书面合同 账目不清引纷争

某加工厂与某装饰公司合作多年,长期为其提供瓷砖加工服务,但是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2021年,双方因加工费的结算问题产生纠纷。2022年1月底,尹某通过微信向某装饰公司发送加工费对账单,金额为179133元,其中已经支付了70000元,剩109133元未支付。某装饰公司回复“账单差几本”“先转3万,一共10万”。

某加工厂认为,某装饰公司长期拖欠其79133元加工费未支付,于是起诉至法院。而某装饰公司则辩称,加工单与账单对应不上,加工单缺失是某加工厂没有完整提交造成的,另外某加工厂单方计算的费用虚高,自己实际上已经超额支付了。

因证据不足,一审驳回了某加工厂的诉讼请求。

二、“年底集中结算”OR“按月或不定期报单结算”?分歧巨大,案件陷入僵局

案子进入二审,承办法官在认真梳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后发现,双方虽然对交易模式有一定的共识,但对于6本缺失账单是否已经交付这一关键问题存在巨大分歧。

法官决定从交易习惯入手,寻找突破口。某加工厂主张,按月报送单据是双方合作的惯例,正是因为部分单据缺失,才导致某装饰公司拒不认账。而某装饰公司则坚称,“年底集中结算”才是行业常态,缺失单据的责任应当由某加工厂承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为了查明真相,承办法官深入实地走访了两处建材市场及一家加工厂,并随机与多家店铺进行交流。调查结果显示,每月报单结算和年度报单结算这两种模式在实际中都存在,具体采用哪种模式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非固定的行业惯例。某加工厂二次补充证据后,仍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按月或不定期报单结算的模式,应当承担缺失6本账单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此时,案件似乎又回到了一审判决的原点。

三、深挖现存1000多张加工单 司法公正终得彰显!

但承办法官并未就此匆匆结案。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又组织了多次调解,某装饰公司始终坚称不欠付加工款。

虽然某加工厂应承担丢失6本账单的不利后果,但某装饰公司也应承担对现存的25本账单的结算付款义务。为实质性化解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将目光聚焦在现存25本账单包含的1000多张加工单上。

法官以极其细致的工作态度,抽丝剥茧般梳理,精准筛选出双方每一个争议点,并逐一组织当事人质证和说明,有力反驳了某装饰公司单方大幅核减加工费的不合理理由。最终,法院认定25本账单中1000多张加工单对应加工费为140806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00元,依法改判某装饰公司支付余款40806元及利息。

四、群众认可 是司法公正最温暖的注脚!

“一审败诉的时候,感觉天都塌了!”尹某感谢承办法官时,回忆那段艰难时光,仍心有余悸。

口头约定、证据缺失、法律意识薄弱,这些都是小微企业合同交易中常见的风险。本案没有机械地按照证据规则简单判决,而是深入审查交易习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精准分析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主动深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反复释法说理,使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这起案件的背后,不只是法律条文与证据链条的短兵相接,更是司法公正的理性坚守与人文关怀的温暖交织。

这封感谢信和这面锦旗,不仅仅是对承办法官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企业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信任与支持的生动体现。鄂州中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公平正义作为不懈追求,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