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法院:实行“四集中” 破解执行难题
为了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今年7月起,鄂城区法院试行“团队+集约”执行模式,通过统一管理、分段集约、分类交办执行方式,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两个月以来,共收案463件,结案204件,结案率达44.06%,其中,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等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结案118件。
一是人员集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成立集约执行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4名执行员、2名书记员和4名劳务派遣文员组成,集中统一办公,推行执行工作“流水线”作业,各个环节执行人员分工协作、相互制约,使案件从立案、执行到结案呈流动状态,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避免形成执行积案,防止司法腐败。
二是任务集中分配。集约执行团队内部分为内勤和外勤两个组,内勤组负责所有案件的网络查控、司法拍卖、文书制作、卷宗整理、内网办理等,进行批量化操作;外勤组根据任务分类统一集中进行实地调查、查封扣押、银行冻结、约谈协调,专人专责,各司其职,实现由分散操作转为批量办理,有效缩减事务性工作用时,促进提高执行工作的集约化和标准化。
三是文书集中制作。由法官助理带领文员负责统一起草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确保在相关节点及时制作并交付法律文书,实现执行文书制作流程化;文书按照种类进行集中制作,实现文书制作批量化;文书制作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文书制作规范操作,实现文书制作模块化;文书起草、校对、审签严格按照《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办法》流程办理,实现文书制作规范化。
四是流程集中核查。内勤组专人负责执行流程节点流转,有效监督财产查控、失信限高、案款发放等重要节点运行情况,避免节点超期。执行案件流程完毕后,由执行员将案卷送至内勤组,内勤组指定专人针对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的一致性和执行各流程节点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强化结案审核把关,倒逼执行人员规范化操作,促进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