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鄂州政采发〔2020〕1号文件规定,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就2020年度车辆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2020年度车辆租赁项目采购。
二、采购内容: 1. 轿车、商务车型租赁使用;
2. 大、中、小型客车租赁使用。
三、项目报价方式: 填写各类车型租赁单价报价表(附表);
四、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购买足额的车上人员商业保险;
(五)属鄂州市2020 年度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并在经营活动无重大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询价单位必须在提交询价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上午9:00时前。供应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报价材料(报价单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为便于资格审查请勿密封),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地址: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12办公室(滨湖西路90号);
九、询价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10:00整;地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大会议室
1. 联 系 人: 田畅
2. 电话/传真:0711-3389801
3. 网 址:http://ezszy.hbfy.gov.cn/
十、询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标准为:参加政府采购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及服务质量经询价小组评定合格,报价最低前2家供应商。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