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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成双”抓“老赖” 多方联动显威慑

时间: 2018-04-24 17:11 来源: 梁子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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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1点,随着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陈华锋一声令下,三名执行人员驱车500多公里赶往湖南省湘潭县,在当地派出所和法院的协助下,顺利擒获并拘留了被执行人刘甲某和刘乙某,后成功促成两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甲某2010年相约合伙经营铸造材料,王某出资30万元。年底合伙经营体协商解散,刘甲某同意支付王某40万元投资款及利润,后仅支付14.82万元。王某遂将刘甲某告上法庭。福建闽侯县人民法院2011年7月判决刘甲某支付王某251800元及利息,但刘甲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10月,该院将此案委托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

无巧不巧,五年后,同样的事情在刘甲某的哥哥刘乙某身上重演。被执行人刘乙某2012年至2015年间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处购买非金属矿珍珠岩,累计欠其货款5.97万元。孙某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向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判决刘乙某支付孙某某货款5.97万元及利息,但刘乙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多年来为逃避债务在外地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的刘甲某和刘乙某,怎么也没想到会在湘潭县云桥湖镇这个小地方“落网”。4月18日清晨,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三名执行员按照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刘甲某的出租屋,一举擒获了刘甲某和刘乙某。当时哥俩正在悠然闲谈,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颇不以为意。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员遂依法对二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十五日。在湘潭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4月18日下午,湘潭县拘留所同意收押看管两被执行人。

经过执行员多番耐心释法析理,第二天上午,刘甲某和刘乙某终于认清形势,主动认错,分别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和孙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分别履行10000元和7000元,余款分期付清。两申请执行人随后撤回了执行申请。至此,两件执行案件圆满结案。

此次执行行动中,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与当地公安、法院积极协作、有效联动,形成了强大合力。执行行动威慑了“老赖”,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净化了诚信公平的社会环境,赢得了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