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一函两书“ 司法建议联动推进劳动权益保护
“公司要求我们入职填写放弃社保承诺书,不然就不会给我们这份工作,我们没有办法!”
“我有老家的新农合医保,公司说折算成工资对我更划算,我才勉强同意的。”
在法庭上,劳动者纷纷向法官倾诉。
今年,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劳动者与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经法院与诉调对接工作室的多方共同努力沟通下,最终劳动者与公司都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动纠纷都得以圆满解决。
虽然案件已结,但该案所反映出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仍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深思。这批案件中,公司都以劳动者出具了不缴纳社保承诺函为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经庭审询问,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不限于这批案件所体现的个例。这种劳动用工违法的问题如果不尽快加以解决,将持续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于是,承办法官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对劳动用工违法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该司法建议抄送公司所在地同级工会,以便工会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开展监督。
工会收到法院抄送的司法建议后,立即向该公司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该公司先后收到司法建议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非常重视该问题,立即组织公司人事部门对全体劳动者社保登记和缴纳问题进行了摸底和排查,并对全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在,该公司全体劳动者都能享受社保的保障。
今年,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协同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提醒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鄂州法院和工会在不断充分运用和完善“法院+工会”的联动机制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一函两书”制度的优势,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和提示函,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接下来,鄂州法院和工会组织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与司法监督衔接机制,共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效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