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学习了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省决战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鄂州中院驻丛林村第一书记胡航,新任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员冯成等列席会议。
鄂州中院“脱贫攻坚”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了脱贫攻坚相关的会议精神,并就近期的扶贫工作做出相关的部署和人事安排。参加学习的院党组成员一一发言,交流学习扶贫文件精神的心得体会,并对法院未来的驻村扶贫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陈旗院长指出,结合法院职能定位,下一步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扶贫工作,一是要坚持党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担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党组在结对村的桥头堡垒,要把党组的决策落实好、把党组讨论给予的政策落实好,不走样、不变形。二是要在重大攻坚工作中,要转变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疾。三是要发挥我们自身的司法职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合法权益。比如打击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如审理涉农案件、保障农民工工资,特别是涉及现在的村级企业或引进的企业的项目支持、金融融资等等,妥善处理好各方面与司法有关系的活动。四是要加大扶贫工作的力度,帮助结对村持续发展。鄂州中院将在资金的帮扶上加大力度,拿出相应的资金,对帮扶村给予最大的帮助。
最后,陈旗院长强调,鄂州中院今年将从这四个方面落实总书记的要求,争取今年把扶贫重点任务解决好,保证其有序的发展,同时巩固今年脱贫攻坚的成果,防止在疫情结束以后重新返贫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