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鄂州中院圆满执结涉多个企业网拍财产的案件

时间: 2019-08-06 09:55 来源: 执行庭

512901_500x500.jpg

2019年7月30日,当事人邹某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购买的位于鄂州市泽林镇的厂房顺利完成交接。这一案件的顺利执行结案,较好地维护了涉及多家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鄂州营商环境优化。

2016年5月,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山支行与徐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鄂城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2016年6月,当事人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山支行申请执行。因诸多困难,该案一直未能结案。2018年11月,鄂州中院将此案提级执行。鄂州中院执行庭通过多方排查,决定对徐某所有的位于鄂州市泽林镇的厂房进行执行。

2019年2月9日,鄂州中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依法拍卖位于鄂州市泽林镇程泽路王山下段厂房、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

拍卖启动后,执行法官依法提前告知该厂房承租人袁某。袁某告知执行法官,自己经营外贸出口鞋业,承租该厂房近20年,目前已签订了大量外贸合同,如果拍卖成功、要进行腾退的话,将会导致其承接的大量外贸合同无法按时完成,造成巨额损失。执行法官将袁某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寻求稳妥解决方案。

2019年2月9日,案外人邹某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500万元竞拍成交该案标的物并缴清全部尾款,要求法院尽快完成财产交接,进行厂房腾退工作。执行法官一边耐心细致地对买受人邹某做释明工作,一边找到承租人袁某协商解决方案。得知买受人邹某已租赁本地其他厂房经营食品加工行业,通过网络竞买涉案财产是因为租赁期已到,邹某想购买新的厂房继续进行食品加工行业。

执行法官迅速制定协调方案,由当地政府协调袁某尽快租赁其他场所,为腾退搬迁工作做好准备,买受人邹某在不影响袁某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在涉案厂房内进行前期的装修建设工作。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协调下,该方案正式实施,袁某寻租和邹某装修的工作均在同步进行,并于7月30日全部腾退交接完毕,一场历时3年的案件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