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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上诉须知

时间: 2012-08-01 18:21

  一、怎样写上诉状?

  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当事人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二是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三是上诉请求和理由。这一部分是上诉状的核心内容。当事人制作上诉状一定要达到法理清晰、请求明确。上诉应当明确表明要求人民法院全部或部分变更原审裁判的态度。

  二、怎样递交上诉状?

  递交上诉状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由原审人民法院转交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种方式是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二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后,应当于五日内将上诉状及其副本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以便原审人民法院能够及时送达上诉状副本,并将全部案卷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递交上诉状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以便于让对方当事人了解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及时提出答辩状。

  三、上诉的期限

  上诉期限是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分别是:民事、行政判决上诉期限为十五天;民事、行政裁定上诉期限为十天;刑事判决上诉期限为十天;涉外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上诉期限为三十天。

  四、如何交纳上诉费?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本院开户银行:鄂州市建行营业部;户名:鄂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帐号:42001658651053001261。

  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应将汇款凭证送至我院核对并附复印件两份。申请减交、免交、缓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获批准的,在不同意减交、免交、缓交的决定送达后七日内仍不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五、法院如何受理上诉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首先要对上诉人是否具有上诉权进行审查,即审查上诉人是否具备上诉主体资格;其次,对上诉状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发现上诉状内容有欠缺的,应告知上诉人及时补正;再次,审查上诉人的上诉是否超过法定上诉期,对逾期提起上诉,要审查是否存在顺延上诉期限的法定事由。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诉,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并告知其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诉讼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六、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是上诉案件法定的审结期限,一般不能变更。但立法考虑到某些案件的复杂性,所以《民事诉讼法》又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在三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二审行政案件,法定的审理期限是二个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这是由裁定的性质决定的。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二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编审:孟卫军 编辑:朱林建]